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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1-11-16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行政许可/处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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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C区1楼市场准入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39)5572931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原件核验)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区域内《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主席令第21号)(2015年主席令第21号)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六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三、受理机构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一)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四)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六)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资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材料种类:收原件。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报送标准: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3.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6.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网上报送要求: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提交申请。(互联网登录程序:个人注册→用户登录。申报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xx市→xx县)→办理事项)。提示:①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②逐页扫描申请材料,根据系统附件中不同的文件夹分别上传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夹只认可一个连续的PDF文档。③核对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提交原件核验,不需提交复印件;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提交复印件,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报送标准: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申请人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与原件一致”)。网上报送要求: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提交申请。(互联网登录程序:个人注册→用户登录。申报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xx市→xx县)→办理事项)。提示:1.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2.逐页扫描申请材料,根据系统附件中不同的文件夹分别上传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夹只认可一个连续的PDF文档。3.核对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操作流程等文件:材料种类:收原件。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报送标准:1.包括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位置(区域界示)平面图;一式1份。2.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包括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经营工艺流程图。一式1份。网上报送要求: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提交申请。(互联网登录程序:个人注册→用户登录。申报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xx市→xx县)→办理事项)。
提示:1.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2.逐页扫描申请材料,根据系统附件中不同的文件夹分别上传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夹只认可一个连续的PDF文档。3.核对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四)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材料种类:收原件。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报送标准:1.按照《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川食药监发[2016]70号附件1)第六条规定,提供纸质目录,原件1份2.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与食品安全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网上报送要求: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提交申请。(互联网登录程序:个人注册→用户登录。申报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xx市→xx县)→办理事项)。
提示:1.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2.逐页扫描申请材料,根据系统附件中不同的文件夹分别上传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夹只认可一个连续的PDF文档。3.核对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五)授权委托书。材料种类:收原件。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报送标准:1.凡经办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临时居住证采用横放、正反面上下同页方式复印,户口簿采用户主页和本人页横放、上下同页方式复印,并由申请人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与原件一致”,签写姓名和日期并在姓名处用右手大拇指平稳按捺手印。3.《授权委托书》需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网上报送要求: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提交申请。(互联网登录程序:个人注册→用户登录。申报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xx市→xx县)→办理事项)。
提示:1.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2.逐页扫描申请材料,根据系统附件中不同的文件夹分别上传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夹只认可一个连续的PDF文档。3.核对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报送标准: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提交申请。(互联网登录程序:个人注册→用户登录。申报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xx市→xx县)→办理事项)。
提示:1.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2.逐页扫描申请材料,根据系统附件中不同的文件夹分别上传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夹只认可一个连续的PDF文档。3.核对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报送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主席令21号)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网上报送要求: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提交申请。(互联网登录程序:个人注册→用户登录。申报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xx市→xx县)→办理事项)。提示:1.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2.逐页扫描申请材料,根据系统附件中不同的文件夹分别上传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夹只认可一个连续的PDF文档。3.核对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八)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提交: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报送标准:1.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2.具体放置地点(区域界示)平面图;3.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网上报送要求: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提交申请。(互联网登录程序:个人注册→用户登录。申报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xx市→xx县)→办理事项)。提示:1.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2.逐页扫描申请材料,根据系统附件中不同的文件夹分别上传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夹只认可一个连续的PDF文档。3.核对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九)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2.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提交申请。(互联网登录程序:个人注册→用户登录。申报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xx市→xx县)→办理事项)。
提示:1.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2.逐页扫描申请材料,根据系统附件中不同的文件夹分别上传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夹只认可一个连续的PDF文档。3.核对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十)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交:材料种类:复印件。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报送标准: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网上报送要求: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提交申请。(互联网登录程序:个人注册→用户登录。申报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xx市→xx县)→办理事项)。
提示:1.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2.逐页扫描申请材料,根据系统附件中不同的文件夹分别上传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夹只认可一个连续的PDF文档。3.核对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十一)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的,应提供:材料种类:复印件。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报送标准:根据《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第二十四条 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的,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索要材料应当包括: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2.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3.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相关证明文件(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4.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收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提交申请。(互联网登录程序:个人注册→用户登录。申报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xx市→xx县)→办理事项)。提示:1.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2.逐页扫描申请材料,根据系统附件中不同的文件夹分别上传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夹只认可一个连续的PDF文档。3.核对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十二)除实体门店外还从事网络经营的,应提供:材料种类:其他。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报送标准:真实有效。网上报送要求: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提交申请。(互联网登录程序:个人注册→用户登录。申报入口: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xx市→xx县)→办理事项)。提示:1.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2.逐页扫描申请材料,根据系统附件中不同的文件夹分别上传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夹只认可一个连续的PDF文档。3.核对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六、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七、办理时限:办理总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总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获取结果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电子证照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839--337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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