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酒十二条出台 四个方面首提全新举措
川办发〔2021〕3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动四川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注重品牌培育、价值提升、文化打造、遗产保护,拉动和提升白酒产业链价值,推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形成互相促进、共同进步的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经济和信息化厅要会同省国资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支持举措落地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1日
推动四川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实施白酒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大我省白酒产业,打造全国白酒全产业链示范区,构筑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新优势,现就推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发挥全国浓香型白酒强省和唯一的“浓酱双优”省独特优势,依托长江上游优质浓香白酒核心区和赤水河流域酱香酒谷,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提升产业协作水平,增强服务效能,提升产区原粮种植、白酒酿造、市场营销、质量管理、品牌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支持泸州、宜宾加快建设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支持成都(邛崃)、德阳(绵竹)、遂宁(射洪)、自贡(富顺)加快建成全国优势白酒产区;支持酒业园区提质增效,构建完善园区资源性要素配置统筹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白酒优势产区创新升级行动,培育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质量效益显著的优质白酒产业示范园区,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优质白酒示范园区按照“5+1”特色园区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巩固扩大优质产能。加强传统酿造工艺的保护和传承,巩固浓香型白酒的优势地位,稳步提升酱香型白酒产能。在坚守环境质量前提下,支持名优白酒企业持续提升纯粮固态酿造能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对列入省级重点的优质白酒产能提升项目,在土地供给、环评审批、要素配置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支持产区政府加大对连续使用的老窖池的传承保护和奖励。支持名优白酒企业和优质资本兼并重组中小白酒企业,进一步提升产能集中度,做大做强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三、加快技术改造升级。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酿造技术深度融合,对白酒企业实施以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为方向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提升项目,在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评审中给予加分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全面提升工艺流程、生产装备、过程控制、质量追溯等方面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水平,打造一批数字化示范企业和智能化生产示范线。〔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四、做大做强优势企业。支持“六朵金花”等名优白酒企业做大做强,建立个性化精准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要素资源整合,支持企业做大规模、做强主业、做优品牌。支持“十朵小金花”及品牌企业做强品牌,提升效益,帮助企业加快成长。实施优势白酒企业“跨台阶”奖励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大企业、大集团。〔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五、持续提升川酒品牌影响力。深度发掘川酒独特的生态环境、技艺传承和文化内涵特点,着力打造“川酒大产区”品牌,巩固浓香型产区品牌优势地位,做强赤水河酱香产区品牌。推动建立省级宣传推广融媒体综合平台,全面展示川酒文化、品牌、技艺,持续提升川酒品牌影响力。支持“六朵金花”等名优白酒企业加大投入,创新模式,强化宣传,不断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鼓励“十朵小金花”及中小白酒企业做大自有品牌,提高品牌附加值。推动原酒企业整合,打造原酒优质品牌,提升原酒市场话语权和资源控制力。支持企业在机场、高铁站、商业中心、5A景区、国外适宜地点等设立品牌展示展销示范点、旗舰店和川酒文化体验店。〔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六、推动酿酒专用粮基地建设。全面发挥优质白酒全产业链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效的积极作用,强化酿酒专用粮基地建设,扩大生产规模、调优品种结构、提升储备能力,对酿酒专用粮基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助。引导产区政府、名优白酒企业加大与专用粮基地的合作力度和对种植户的奖励力度,评选认定一批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省级酿酒专用粮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七、加强产业创新发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共建四川省白酒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白酒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研究和开发,突破一批亟待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对成功申报省级创新中心的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推动组建四川省酒类产业研究院。鼓励白酒产业领域科技成果参评国家和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持续推进5G、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原粮种植、生产酿造、市场营销、金融服务等环节融合协同,推动建立四川白酒全产业链数字服务平台。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白酒行业节点应用推广,探索开展川酒大数据库建设,提升“数字川酒”创新应用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八、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支持企业深耕白酒消费市场,做强主打产品和主推品牌,提升“大单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引导企业紧跟白酒消费国际化、年轻化、个性化、低度化、健康化等新趋势,继续实施“新生代酒品战略”,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引导企业加强与全国性电商、社区平台的深度合作,积极培育一批省内酒类电商平台,支持电商平台创新白酒营销方式,拓宽营销渠道。引导企业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川酒国际化步伐。支持行业协会和产区政府办好“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成都)”“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泸州)”“中国国际名酒博览会(宜宾)”“川酒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展览展销和宣传推广活动。对积极参加省级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国内外展览展销和推广宣传活动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省经济合作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九、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坚守食品质量安全底线,全面强化原粮采购、生产酿造、出厂检验、市场流通等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控制。支持白酒企业积极参与“天府质量奖”评选,进一步巩固川酒质量管理模范效应。加快省级白酒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白酒质量追溯体系,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白酒计量测试中心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支持。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支持行业协会、白酒企业等制定一批具有四川地域特色和产业特色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深入开展打击仿冒假冒名优白酒品牌专项执法行动和散装白酒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不断规范市场秩序。〔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十、促进跨界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重点产区、名优白酒企业地理优势,深入挖掘川酒文化内涵外延,推动“川酒+川菜、川茶、川景”等跨产业、跨领域深度融合。深度挖掘地方文化、企业文化、品牌文化,支持品牌白酒企业与文艺团体联合创作、展演一批宣传川酒文化的主题文艺作品。加快建设川酒文化旅游目的地,推动建设川酒文化博览展示中心,统筹推出“白酒+旅游”精品线路,规划打造集白酒酿造、主题旅游、主题农业三产联动的“酒镇”“酒庄”,评选认定一批“省级酒镇(酒庄)”和“省级白酒博物馆”,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经济合作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适时建立川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引导基金投向、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解决产业瓶颈,全面提高白酒产业发展保障水平。建立重点融资对接服务白酒企业名单,鼓励银行、基金、担保、再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为大型白酒生产企业供应链、中小型白酒产业集群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按照省级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给予鼓励。支持酒业园区运用“园保贷”模式,进一步提高中小白酒企业融资能力。指导白酒企业优化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加快上市步伐。〔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十二、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完善人才引进、选拔、培养、流动、激励机制,鼓励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和产区政府探索给予国有白酒企业在股权、薪酬、分红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充分调动优秀人才参与川酒发展积极性。推动成立“四川省白酒中青年专家联盟”,加强中青年专家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养百名国家级白酒评委、千名白酒工程师、万名品酒师(酿酒师)等专业技能人才。〔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国资委、有关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