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15日至5月14日对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支基本情况。
2020年度预算收入35303367元,其中2020年初预算26826044元,区本级年度追加预算调整2889923元,上级专项558740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233115.38元,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36284541.30元,总支出26905301.55元,年末结余16612355.13元。截至2020年末,银行存款7755130.01元。
(二)参与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情况。
2020年度参与分配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就业创业补助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3项财政专项资金共5958.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805.4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53万元。2020年度支出5114.23万元,结余844.1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区财政下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控制数65200元,均为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账面反映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2521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出国(出境)均为0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就业补助(含协理员)预算编制未统筹考虑上年结转结余,结转连年保持固定规模,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2.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项目预算执行效率低,资金使用绩效不够高。
3.会计科目决算报表金额与会计账簿金额不相符。
(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方面的问题。
区人社局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263261元。
(三)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采购计划采购项目2888090元。
2.会议费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一是要求区人社局对预算执行率低、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支出项目进行压缩,同时应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将结余结转资金及时上缴财政;对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方面发现的问题,一是要求区人社局在对往来款项彻底清理的基础上,应该清收的及时清收,应当返还财政的及时返还财政,对违反财经纪律,因个人行为形成的往来款,造成呆死账的,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发现的问题, 区人社局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同时应建立“先审批、后开会”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并纳入年度计划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人社局进行了整改落实,具体整改结果由区人社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