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7月13日,对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暨校长薛茂显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对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存量资金清理盘活、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履职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职校为财政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年初预算支出指标数8641084元,年终追加预算270227.97元,上年结转768239.95元,全年收入指标共计9679551.92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第一职校资产合计35099138.35元,其中:流动资产1439025.89元;非流动资产33660112.46元;负债合计1727731.16元;净资产合计33371407.19元。
2020年第一职校收到专项资金共计20000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拨入5000元,市级部门拨入15000元;当年支出20000元,年末专项资金实际累计结余0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临聘人员办理公务卡。
(二)“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
(三)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
(四)应缴未缴门面租金收入67.93万元,用于学校日常运转开支。
(五)代管资金未及时清算。
(六)固定资产未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临聘人员办理公务卡问题,责令第一职校立即注销临聘人员陈开举所持公务卡,并在今后的财务活动中,加强对公务卡的管理;对“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问题,要求严格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机构、人事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应经过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对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问题,要求严格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机构、人事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应经过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对应缴未缴门面租金收入67.93万元,用于学校日常运转开支问题,要求立即将67.93万元门面租金收入上缴财政;对代管资金未及时清算问题,要求对于仍然就读第一职校的学生,严格执行书本费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对于其他因毕业等原因不能退还的书本费,全额上缴财政,在今后的教学活动中严格执行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的政策;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将未入账资产立即入账,今后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第一职校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具体整改结果由第一职校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