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对四川省广元市宝轮中学(以下简称宝轮中学)实施的四川省广元市宝轮中学分校区扩建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广元市宝轮中学分校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本)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17〕170号),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建筑总面积8277.40平方米,其中新建食堂4569.4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434.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4.70平方米),宿舍楼3708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停车场540平方米、道路700平方米、广场砖地面1100平方米、室外给排水管网600米、室外强弱电管1000米、化粪池2个、天然气管网、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2814.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全面改薄中央专项资金1939.00万元、校舍维修改造中央专项资金168.00万元、校舍维修省级专项资金32.00万元、其他资金675.00万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由成都海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施双方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123844.00元。
(二)项目建设超合同工期90天。
(三)项目合同金额与中标通知书应计合同金额相差396087.0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审计发现建施双方结算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责令建设单位据实结算;对项目建设超合同工期、合同金额与中标通知书应计合同金额不一致问题,已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合同工期管理和项目合同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建施双方结算多计工程价款、合同金额与中标通知书应计合同金额不一致、项目建设超合同工期的问题,已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并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宝轮中学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