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有关要求,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对利州区三季度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审计主要对直达资金、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直达资金方面
1.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1年6月末,利州区财政共收到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47786.5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468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7207.6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0.89万元。
2.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2021年6月末,利州区财政共支出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30405.4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468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9851.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5.70万元。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为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区委区政府建立了《广元市利州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广利委办函〔2021〕9号),及时转发了《广元市构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六大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广利委办函〔2021〕32号);区政府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广利府办发〔2021〕11号)和《广元市利州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广利府办发〔2021〕32号),着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性和满意度,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利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
直达资金拨付不规范。
2021年5月14日,区财政局将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直达资金166.44万元(用于公路养护)拨到区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
区财政局已纠正,于2021年8月26日将该资金从代管资金账户退回国库,并通知用款单位及时完善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