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对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白朝乡罗家沟易地扶贫搬迁一期工程--川北新居安居房(一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8月,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利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15〕138号),批复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龙潭乡、大石镇、赤化镇;项目建设规模为搬迁2422户、共9204人,规划建设7个安置点。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安居房214530m2,回购农房5880m2;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化卫生室、幼儿园、农家书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信息网络及原居住地复垦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050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2016年11月,广元市利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白朝乡罗家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广利规建住发〔2016〕基字12号)。批复建设规模为农民技术培训中心项目用地面积23306.95m2、总建筑面积5554.32m2,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公共服务中心项目用地面积4043m2、总建筑面积1300m2,估算总投资850万元;社区综合服务社用地面积74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75m2,估算总投资1530万元;川北新居安居房用地面积6222m2、总建筑面积3800m2,估算总投资1750万元。
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由四川鼎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本次仅对白朝乡罗家沟易地扶贫搬迁一期工程--川北新居安居房(一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施双方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960072.00元。
(二)项目建设超合同工期308天。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审计发现建施双方结算多计工程价款、已责令建设单位据实结算;对项目建设超工期问题,已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合同工期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建施双方结算多计工程价款、项目建设超合同工期的问题,已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并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