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对广元市利州区利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利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广元市利州区长房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8月,广元市水务局《关于利州区长房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广水函〔2017〕212号),批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大坝部分为拆除原混凝土面板及齿墙,采用C20砼预制六棱块护坡,高程799.65m以上采用空心六棱块护坡,高程799.65m以下釆用实心六棱块护坡,坝顶高程加高至800.90m,在高程799.65m处新建排水沟,并对大坝进行白蚁综合防治;溢洪道部份为整治后的溢洪道总长44.15m,溢洪道上设0.25m厚C25钢筋砼车行桥,溢流堰采用折叠堰,堰顶高程799.65m,堰长9.13m;放水设施部份为在桩号K0+030和K0+303处分别埋设36m长DN200*l.6MPaPE管道和60m长DN200*1.6MPaPE管道,管道进口安装滤罩,出口安装工作闸阀及检修闸阀;观测设施为增设水位标尺、水雨情动态监测系统。
项目总投资299.3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工期为4个月。
2018年4月,广元市水务局《关于利州区长房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事项的批复》(广水函〔2018〕78号),批复项目工程建安工程费2144200.00元,施工监理费57739.02元;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由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施双方结算多计工程价款220450.44元。
(二)项目变更118135.84元,未按规定程序履行申报和审批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审计发现建施双方结算多计工程价款、已责令建设单位据实结算;对工程变更未履行变更申报和审批手续问题,已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建施双方结算多计工程价款、工程变更未履行变更申报和审批手续问题,已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并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利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