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内部决策。乡政府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招投标、民生政策等重点问题上,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
(2)完善法律顾问机制。乡、村两级全覆盖聘请了法律顾问,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重要会议邀请律师列席,在决策时积极听取律师专家意见,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为我乡重大项目科学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支持,规避政策和法律风险。
(3)抓实政务公开。除了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外,还充分利用“龙潭发布”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手段,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积极对接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利州台等新闻媒体,对时效性强的信息,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发布,保证了公开的时效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