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和改进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请名额及行业
此次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5人,限在利州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新闻工作者、律师、企业代表均可报名。
二、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关心法治政府建设,热心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知识,依法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
(三)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记录,无行政、党纪处分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监督员监督的主要内容
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一)参与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二)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提出纠正违法、不适当行政行为的建议;
(四)参与对行政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的评估,听取公众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意见建议;
(五)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提出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七)办理市(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期为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五、选聘流程
本次选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确定遴选人员。经考察、审核后确定拟聘请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特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并向社会公告。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8日,应聘人员需填写《广元市利州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报名表》2份,报送至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张德权 联系电话:199****7517。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报名表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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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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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张
(一寸彩色
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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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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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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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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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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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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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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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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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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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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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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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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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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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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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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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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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处
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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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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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州 区
司 法 局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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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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