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区政府办公室责成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全区五保供养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区现有农村特困对象308人,供养床位共432张,其中集中供养67人,分散供养241人,从事乡镇敬老院服务工作的工作人员18人。近年来,我区虽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部分设施设备得到了改善,但由于财政资金保障不足等原因,目前供需矛盾仍然突出,管护人员短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普遍偏低,管理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二、农村敬老院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8号)精神,加快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和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近五年来,乡镇敬老院建设共投入资金622万元,因院施策进行整改提升,用于适老化改造和服务设施设备购置,使敬老院硬件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功能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标准,不断改善设施条件,逐步健全五保供养机构功能。
三、敬老院管理服务情况
乡镇敬老院的管理方面,我区一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自主管理、自主服务,为敬老院建设、运行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自2016年以来,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操作手册》115项指标对敬老院管理服务进行了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目前,由于各地工资待遇偏低,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数量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四、探索养老市场化运营情况
一是积极探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自我区开展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以来,充分利用农村敬老院服务中心现有条件,通过改善设施,健全功能,建成既能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又可面向社会提供服务,运营效益良好,护理功能完善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区已建2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农村区域性部分社会老人提供服务。二是主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营模式。“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探索公建民营的特困人员养老模式,推行市场化运营,努力解决乡镇敬老院运营问题。
您的建议对于提升我区乡镇敬老院的管理服务工作具有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张绍勇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意见反馈表上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内划(√)。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 胡竞文
联系电话: 0839-3309494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