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 关于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93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1-01-13 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类型: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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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虹妃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婚姻登记与免费婚检“一站式”便民服务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主办,区卫健局协办,我局和区卫健局高度重视您所提出的问题并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就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2014年,省委、省政府把免费婚检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卫发[2014]132号)要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充分发挥窗口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了“自愿免费婚检”工作。一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将免费婚检的项目和婚期保健注意事项制作成多个展架,摆放于登记大厅醒目位置,在门口和大厅的LED屏幕上滚动播出免费婚检宣传标语,让当事人了解婚检的重要性。同时,在婚姻登记窗口摆放卫健局提供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和书刊,供当事人免费阅读和领取。二是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在婚姻登记大厅设置婚检咨询台,为卫健部门入场开展宣传和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婚姻登记员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积极发放《免费婚检联系卡》,主动告知当事人婚检的地点,方便新人前往检查。三是加强协作,促进工作开展。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搞好信息互通,着手建立婚姻当事人信息平台,便于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有效促进了婚检工作的开展。
关于将婚姻登记处移到婚检机构集中办公的问题。2008年,按照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应尊重和保护当事人隐私,办公场所须相对独立,婚姻登记办理工作迁出区政务大厅移至区民政局院内单独设立的婚姻登记大厅。2012年,利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投入大量资金对婚姻登记大厅进行了重新布局和装修改造,成功创建为“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标准中对办公场所面积及环境布局等有严格要求,搬迁将涉及资金、场所等多方面问题,且区卫健局目前并无符合要求的场地可以提供给我局婚姻登记处长期免费使用,随意搬迁将会造成人力物力及财力上的浪费。
朱虹妃委员,如果你对我们答复的意见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意见反馈表上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内划( √ )。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董丽娟
联系电话:3301687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