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区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宝轮镇城市管理维护费用”的意见,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针对您提出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研究和讨论。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宝轮镇干部齐心协力抓发展,城市建设有序推进,日常保洁和城镇维护任务逐年加大。区委、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对宝轮镇城市管理维护费进行了多次预算调整,已由2012年的90万元调整至2019年的963万元,基本满足城市维护管理运行。且近期正在研究宝轮镇保洁人员待遇问题,预计调整后每年财政投入将突破1000万元。但从长远看,宝轮镇城市管理维护费除以财政投入为主外,需宝轮镇加大辖区内垃圾处理费收取力度。
鉴于当前我区财力紧张,还希望您能够理解和支持。相信,随着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在不久的将来,区委、区政府将根据宝轮镇城镇管理发展需求,会适时研究,进一步提高宝轮镇城市管理维护费。
赵洪艳代表,如果您对我们答复的意见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意见反馈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内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曾庆军
联系电话:3311510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