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文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车辆安装遮阳伞进行规范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区政府责成区公安分局办理。收到您的提案后,结合区公安分局仅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的实际,为使提案办理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我局主动衔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时将您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今年3月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城区部署开展了“拆伞除棚”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主次干线配合、梯队衔接”的方式,最大化提高管控密度。坚持以市城区交警中队辖区为责任地,依托固定岗亭,在各道路、路口设置执勤检查卡点,对违法加装伞棚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截止到今年9月底,群众自行拆除和交警查处收缴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的伞棚8千余具、雨棚1.4万余具,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得到极大改善。目前,市城区的电动自行车加装伞棚现象基本已清除。
交警部门把非法加装伞棚整治工作作为交通秩序管理的常态工作,坚持与各项重点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动、同步检查考核。积极建立执法稳控常态机制,做好信访投诉引导处理,对伞棚拆除工作中的信访人员及时接待处理,耐心宣传政策法规,解决合理诉求。实时组织开展宣传、宣讲活动,发放宣传单2.6万余份,加大对广大群众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关于非法加装伞棚带来的事故危害后果和应担负的法律责任安全教育,增强其守法安全出行意识,共同创建和谐、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雷13981223922;王斐斐5206527。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