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镇主要领导、行业部门、养老院”三级管理机制,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立镇人民政府为镇养老院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对镇敬老院实施业务运行监督指导,具体负责养老院提升改造工作。养老院实行院长责任制,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养老院管理制度,加强敬老院入住管理、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经营管理、卫生管理、服务管理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对违反制度的相关人员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养老院正常规范运行。
(三)狠抓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量。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要督导敬老院抓好敬老院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确保其素质能力与工作需求相适应。要分期分批安排敬老院管理人员参加管理、护理等职业资格培训,持证上岗。要定期对敬老院院长、护理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和管理质量。要随时关注五保对象的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