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探索将“法律七进”从“法治宣传七进”向“法律服务七进”拓展延伸,并最终实现“依法治理七进”。充分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职能,把法律服务送进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宗教场所,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之中,以普促治、普治并举,实现“依法治理七进”。
二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每季度组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不少于1次,确保每个村民小组(居民楼栋)有1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队伍。
三是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开展全国法治示范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街道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努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