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组织保障。建立领导联系经营主体制度,规范经营主体认定标准及准入管理,推进专合社、家庭农场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2)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好土地使用、税收、贷款等优惠政策,整合涉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持续发展。
(3)强化培训保障。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关键环节,对新型农民和经营主体业主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队伍,提高经营者的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
今年,我乡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4人,养殖大户15户,经营主体25家,其中合作社10家、家庭农场1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