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立足职能职责,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依纪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护航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认真执行区委纪检监察系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设立企业廉情观测点,加强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类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正确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护航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关系,既严肃查纠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又注重保障涉案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是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各单位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清廉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厘清市场与街道、街道与企业的边界。推动完善政商交往行为规范,落实区出台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办法,开展领导干部向企业违规借贷、在企业违规持股等利益冲突专项检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三是积极鼓励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做好容错免责工作。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相关办法,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等行为,旗帜鲜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