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经本人自愿留本校、考察,拟招聘王丽等19人到我区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干部群众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12月9日前以真实姓名向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委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委 0839—3267755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