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中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广元市利州区禁毒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等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区公安分局办理。为使建议办理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我局联系区禁毒办、创文办、区民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关于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今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扫黑除恶等系列专项行动为统揽,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的严打高压态势,并以“端制毒窝点、打贩毒团伙、控吸毒群体”为主攻方向,侦破了一批毒品大案和零包贩毒案件,有力震慑了毒品违法犯罪。为深入推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全区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禁毒主力军作用,区禁毒委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全面推动禁毒社会化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积极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同时,围绕创建要求和验收标准,加大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涉毒人员管控、涉毒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力度,禁毒工作全方位纵深推进,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为我区全面建设综合实力一流的现代化市辖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关于抓好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去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委部署率先启动街道社区治理体制改革试点,按照“党建引领、改革创新、简政放权、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目标,聚焦明责赋权、优化职能,全面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初步构建了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街道工作新格局。为激发社区内在活力,大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严格落实“权随责走、人随事转、费随事转、事费配套”制度,调整优化街道机构设置,推动服务管理下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坚持共建共治,公安分局编制了派出(驻)街道统筹调度辖区执法事项清单,推动警务下沉、警务前移,推动社区治理法治化。
关于加大打击城市违法建设力度。今年4月,我区部署开展违法建设整治“百日攻坚”暨“三年清蓝”专项行动,以“规范建设秩序、优化建设环境、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工作目标,按照“点线示范、分类整治、梯次推进”的原则,旨在通过三个月到三年的时间,对主城区范围内所有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进而从根本上改善城市总体面貌,优化城市建设、投资、人居和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行动中,我局积极协助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违法建设整治,探索建立了公安城管联勤工作机制,有效服务保障城管执法,切实形成齐抓共管攻坚合力。截至10月20日,共协助城管执法80余次,协助拆除违法建设358处,面积34262.2平方米。
关于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自2018年2月广元市被确定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以来,我区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战场,按照“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街道、乡镇)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原则,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层层压实责任,精准推动实施“11项工程”,让“全民参与、人人共享”的创建理念深入人心,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目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全区公安机关按照市区创文办部署要求,对标各项测评指标及要求,制定了创文年度测评迎检工作方案,各所队严格按照任务分解执行到位,确保创文年度测评顺利过关,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公安力量。
王凌中代表,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禁毒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奇林5206008;李艳平366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