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用地需征收利州区回龙河街道办事处同心村九组集体土地40.68亩。截至目前,用地范围内59户(含集体)地面附着物和141座坟墓搬迁的登记调查、复核、公示工作已全面结束,涉及同心村九组集体土地部分已签订了补偿协议,兑付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和坟墓搬迁打造费110.6097万元,有效保障了施工方顺利进行实施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