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交发〔2019〕54号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3日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执法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12月30日,具体时间暂定为6月和10月。
三、抽查对象
普通公路建设市场、道路运输市场和水路运输市场主体。
四、职责分工
局机关牵头股室:区交通质监站、局建管股(普通公路建设市场)、局政策法规与运输管理股(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
五、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可采取现场抽查,书面核查等方式进行。
六、抽查比例和频率
抽查比例不低于名录库中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率不少于2次。具体为: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共10家,1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家;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共31家,1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家;水路运输市场主体共2家,1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家。
七、检查工作流程
1.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名单,由局纪检组、局政策法规与运输管理股、区交通质监站、局建管股,区运管所、区海事处等部门派员参加,参加人员应当书面记录打印存档备案。
2.检查过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局政策法规与运输管理股、区交通质监站、局建管股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通报,检查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管,同时在局政策法规与运输管理股备份。
3.结果处理。抽查工作结束20个工作日内,要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交换平台,同时向“利州交通”公众号推送。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