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利州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川东北人才优先发展示范区建设,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2019年人才回引计划,诚邀各类优秀人才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来我区工作或创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及条件
(一)主要对象
1.利州籍,目前在广元市内其他县区工作的优秀人才;
2.广元籍,目前在广元市外地区工作的优秀人才;
3.非广元籍,父母等直系亲属常住利州,或在利州出生、成长、工作过,有意愿来利州工作或创业发展的优秀人才。
具体岗位范围如下: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干部人才;
2.在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型人才;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较强公务文书写作能力的文秘人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热爱利州,关心利州发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正科级领导职务、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可适当放宽;
4.工龄5年以上,从事相应工作2年以上;
5.近5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1次优秀;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回引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提交《广元市利州区人才回引申请表》(附件)一式2份(非广元籍回引人才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利州区政府万缘办公楼13楼)。联系人:杨雅淳;联系电话:0839-6183580、0839-6183558。
网上报名:登录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下载填写《广元市利州区人才回引申请表》(附件),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530175258@qq.com邮箱(非广元籍回引人才还需发送相应证明材料图像扫描版),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单位)×××××××××××(手机号码)”。
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才回引申请表》对应栏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即报即审,由专人就回引政策、工作安排、个人意愿、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双向沟通。
(三)考核考察。组织考核考察组,对回引人才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和工作匹配度等进行考核考察,并统一组织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四)调动入职。考核考察优秀、体检合格且符合相应工作岗位需求的回引人才,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主要政策待遇
(一)安排使用。根据工作需要、个人意愿和岗位实际情况,安排到区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等单位工作。
(二)支持政策。回引人才符合《广元市利州区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规定,且在原单位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相关政策的,可享受利州区创新创业人才相关支持政策。
(三)绿色通道。回引人才在配偶工作调动或就业、户籍办理、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管理
人才回引工作在利州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进行监督。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广元市利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39-6183558
监督电话: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
广元市利州区监察委员会 0839-3267755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人才回引申请表》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利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