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
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依法治区办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建设,坚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审计制度,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审计的积极作用。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我局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局机关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依法审计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根本途径,经常把依法行政工作列为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进行研究部署。我局结合审计本职工作,要求全体审计人员牢固树立科学审计和依法行政理念,严格按照《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行动。
二、依法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认真执行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对照项目规定时间、重点任务、组织实施方式、审计成果等要求,全面完成了年度署定、省定、自定审计项目任务。全年完成审计项目242个,监督资金59.83亿元。其中:计划内项目42个,交办项目200个(市局交办12个,区委区政府交办188个),审计查处各类违规资金279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4304万元。通过审计,上交财政资金184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4526万元,调账处理823万元,投资审减节省财政支出1086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并采纳285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28项,专项工作得到市人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3件,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移送纪检监察等机关案件7件, 处理相关责任人5人。
三、强化措施,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健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重大决策。
一是我局建立了《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的程序、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以及追责问责等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制度,建立审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对外合同的签署等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三是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审计项目研究、日常管理事务处理、有关政策咨询、合同审核等事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二)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我局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审计项目审计组进场时,均进行审计公示,一方面征集审计线索,一方面对审计人员执法行为实施监督。同时不断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逐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行“阳光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中的监督职能作用。
此外,我局对24名审计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行了年审,年审结果为全部合格。
(三)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我局积极落实有关行政权力上网运行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了省审计厅下发的10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无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了所有审计行权事项的人员岗位、信息要素、流程环节齐备真实,同时按照省审计厅关于《审计行政权力运用指引》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审计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四)全面推进审计结果依法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我局对42个计划项目审计结果和2018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局在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执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认识到,还存在三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新形势下审计开拓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服务政府治理的建设性作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科学审计理念以及审计制度规范的执行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在审计队伍建设方面,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审计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研究并予以改进。
五、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升单位职工的学法活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力度,打造一流的审计执法队伍,提升审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