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230元,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10181元,增长10.5%。
一、农村居民收入构成情况
从可支配收入四大结构上看,工资性收入增速保持稳定增长,增速达到8.0%;经营净收入增速实现17.9%的增长;财产净收入大幅增长,增速实现15.6%;转移性收入增速达到6.7%。
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从生活消费上看,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支出增长最快,达到19.6%,主要是由于农村居民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方式,在个人用品上的消费增长较快,增幅达到80.2%;其次其他用品及服务类紧随其后,增长达到19.0%,主要是由于农村居民生活的改善,对其他服务的需求也日渐增多,增长达到19.5%。
三、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情况
2018年度,我区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个百分点,食品烟酒消费类支出增长4.5%,主要是由于农村居民饮食内容更加科学、丰富,其中蔬菜和食用菌类消费支出增长7.5%、禽类消费支出增长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