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25日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主任会议上
利州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8月30日,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向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了《关于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重点反映了八方面问题,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改进财政工作和部门财务工作的建议。区八届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强化审计成果的运用,落实部门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加大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
今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常务副区长具体抓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格局,区巡察办巡视监督、区委督察室督促监督和区审计局主体监督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全年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5次审计整改工作,对入选利州区资格库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进行警示约谈1次;区长坚持每月定期召集区审计局班子成员听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审计整改工作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整改力度、整改成效更是前所未有。
区委区政府将整改工作纳入区督查督办事项倒逼审计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采取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予以追责问责。截至今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85个问题中的165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整改率达89.2%。通过整改,区财政缴库并确认收入25万元,收回闲置资金536万元,挽回损失679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843万元,调账处理3719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7128万元,促进国有资产管理155万元,促进项目推进20个,完善健全相关制度3项;区审计局向纪委监委及有关主管部门移送处理事项和问题线索21起,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方面
1.关于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的问题。
一是出借财政资金未收回问题。区政府于2016年3月即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要求欠款企业尽快按照程序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就还款时间做出承诺。区财政局从2012年起每年向借款企业送达催款通知书,截至目前,欠款企业仍有531万元借款本金未归还。区政府主要领导已安排分管领导研究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存量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区财政局已将财政存量资金401万元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
三是政府采购处罚不力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政府采购相关招标代理机构整改,并在今后工作中对类似违规行为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2.关于税收征管及预算执行审计中的问题。
一是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对用作售房部的自建商品房申报缴纳房产税问题。原区地税局进一步加强了税收征管,已补征税款4.02万元上缴国库。
二是区地税局办公楼附属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问题。区税务局成立了以机关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经清理、核实,确定暂以预估价74万元作为入账价值,并承诺待请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后,按审计核实金额调整入账。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方面
一是收入管理不够严格的4个单位进一步加强了预算收入及收费项目管理。大石镇、上西街道、东坝街道上缴财政收入14.3万元;东坝街道清退无依据收取的财务代管费5.2万元;区安监局清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8万元。
二是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4个单位继续推进专项资金清理,完善资金管理。东坝街道、大石镇、区旅游局已归还原资金渠道322万元;大石镇、东坝街道、区旅游局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上缴区财政135万元;大石镇因资金用于大荣片区开发、场镇卫生清理,应清理上缴的1316万元暂无资金归垫,已向政府报告;大石镇、上西街道、东坝街道清理清收借款576万元;上西街道按要求规范了预算编制,加强支出管理,并对预算经费超支564万元制定了计划、逐年消化。
三是资产管理不符合规定的5个单位中,大石镇正组织力量办理办公楼竣工决算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上西街道查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35万元原因并经区国资局批复;区发改局、东坝街道、区安监局将相关资产45.59万元登记入账。
四是财务管理有待加强的4个单位中,区发改局将遗失的非税收入票据在《广元日报》公告并报经区财政局核销;大石镇完善优抚救助7万元发放依据;上西街道对往来款项2655万元清理并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区爱卫办将往来科目核算“四联创”经费1064万元情况已报区政府,待以后年度视财力逐年安排解决。
(三)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方面
1.关于棚户区改造违规多支付拆迁补偿款的问题。
按照市区政府的安排,市征拆办正对海和洋公司关联企业征拆资金情况进行清算;工农镇已与被拆迁人取得联系,待其年底务工回家后退还多领取的补偿费用4.1万元;宝轮镇已与被拆迁人沟通,待交房时结算多领取的补偿费用4.94万元;区安居工程建设公司超还房面积多支付的20.76万元已收回。
2.关于大荣组团征拆资金审计中的问题。
一是违规多支付拆迁补偿款问题。大石镇前进村村、支两委已书面承诺在村集体收益中退还多支付的补偿费用39.46万元;快乐人家、香颂湾、市政广场、水文站4个项目多支付的14.54万元已进行整改,并加强拆迁补偿政策的监管和执行。
二是扩大房屋拆迁奖励执行范围问题。大石镇拨付前进村房屋及以附着物补偿名义拨付征收奖励费执行参照《碧桂园项目首期二批用地房屋拆迁奖励办法》执行的问题,经区监委调查核实,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不予追究责任。
3.关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审计中的问题。
一是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922万元。
二是区天管局归垫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万元,并区分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4.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的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规范问题中,区住建局于2018年2月将专项资金615万元拨付广元天伟建筑公司用于821小区公租房项目、于2018年3月追回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给海和洋公司的公租房购房款34万元;经区政府同意,八一小区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已调整用于杨家岩天曌苑项目(杨家岩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农镇三颗村超补助标准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6万元已追回并进行了调账处理。
二是工程建设程序、管理不合规问题中,区政府已责成区发改局对大石片区城中村棚改项目未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进行了处理;区住建局已按程序退还了新街棚户区履约保证金1065万元。
三是安居住房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中,由于保障性住房由市住保办统筹安排、配租价格由市发改部门核准,目前新的配租价格文件尚未出台,我区租金价格减免机制无法建立完善,经摸底排查,区住建局、区安居公司已催收福康花园欠缴租金6.21万元;闲置公租房20套的主要原因是海和洋公司提供的回购房面积超标,重新确定的房源已由区城发集团公司接收,现计划于2018年底统一对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家庭按规定公示并摇号分配;区政府已责成区住建局规范和完善公(廉)租房租金收缴体系,建立租金收缴台账,做到任务明确、家底清楚。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方面
1.关于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中的问题。
⑴易地扶贫搬迁方面。
一是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金洞乡、赤化镇归垫挤占挪
用资金231.66万元。
二是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工农等3个乡镇督促相关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促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1个;龙潭等4乡镇对建房计划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调整,现建房完成数与计划一致;大石等5个乡镇完善了191个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料。
⑵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一是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金洞乡收回1户超标准补助
资金1.25万元;荣山镇收回3户重复享受补助资金2.25万元,白朝等4个乡镇40户重复享受补助资金系2017年以前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后又评为建卡贫困户纳入了易地扶贫搬迁,相关乡镇已按要求进行了清理和整改。
二是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白朝等4个乡镇调整危房改造计划69户;白朝乡已建209户“一户一档”;未按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3户中,大石镇8户自愿放弃已退回补助资金,龙潭乡已完成改造20户、自愿放弃15户,荣山镇已完成改造69户、调整为易地搬迁户1户(已收回资金2万元)。
⑶贫困村产业扶持方面。
一是未按合同及时收回出借资金问题。三堆镇大花村收回资金及收益5.2万元;工农镇三颗村续签借款合同5.7万元;金洞乡站湾村仍未收回资金20万元。
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三堆镇五郎村、大花村16户已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三是基金使用不合规问题。大石镇已收回发放给非贫困户资金4万元;对于借款给与脱贫攻坚无直接关联的项目、资金结存账面未使用、未优先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借款问题,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需考核集体经济收入指标、产业扶持基金的使用要求高,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已责成相关村对贫困户做好政策宣传,对使用不合规的基金到期后及时收回,用于产业扶持。
2.关于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中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和项目绩效不高问题。区环保局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已拨付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971万元,拨付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77万元,拨付淘汰燃煤锅炉补贴资金1.2万元。
二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截至2018年7月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6件信访件均已办结;省环保督察组反馈5个方面共36个问题72个子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方面
关于申通快递企业未退城入园的问题。经调查,申通快递物流仓储、分拣业务设在利州区万源新区胤国路经营,前期门面、检测设备、分拣系统已投入资金500余万元。经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已同意将仓储物流搬迁,因运输成本原因,企业意向是搬迁入广元交通物流港上西园区,但该园区现已入住满员,无闲置库房。
区审计局将跟踪审计情况上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报市政府后,2018年11月28日,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荣健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快递企业未退城入园问题。会议要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广元交通物流港上西园区、广元市下西物流园区要抓紧做好园区续、扩建工作,以便未退城入园的企业能按时搬迁入园。
(六)企业审计方面
一是违背审慎经营原则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利东融资担保公司虽然修订完善了《担保业务操作流程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制度》等制度,但在后续经营中未得到有效执行。截至2018年9月底,累计代偿损失已增至2386.35万元。
二是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问题。审计提出问题后,区利东融资担保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欠收的担保费181万元,仍在未收取担保费的情况下违规进行贷款担保。截至2018年9月底,欠收担保费已增至406.49万元。
三是支出要素不全、依据不充分问题。区利东融资担保公司已进行整改。
(七)政府投资审计方面
1.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结算审计中的问题。
工程项目未招标、未按程序变更增量问题。对2016年至2017年30个未招标工程项目、12个未按程序变更增量项目移送区发改局处理后,区发改局对涉嫌未招标工程项目、涉嫌未审批增量的相关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告诫,组织项目业主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要求相关业主严格项目建设程序,依法及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杜绝未批先建。
2.关于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的问题。
一是雷家河水库项目。区湖泊管理已对权家梁施工段抗滑桩边坡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整改;拆迁补偿规划变更未经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批复,用地手续不够完善,项目筹集资金存在缺口,项目进度滞后以及粘土料场及上坝永久路未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移民安置等各项审批手续等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二是军民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已对建设单位名称与立项文件不一致、建设内容较可研报告内容变更较大、项目业主未按规定进行变更、项目资料交接不及时、滨河路河堤工程砂卵石回填超设计标准、电缆井防水未按设计施工图施工、未提供管材检测报告及隐蔽验收相关资料等问题已进行了整改;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三是大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安居建设公司已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设计违规分包、资金管理及财务核算不规范、拨付项目工程款无支付发票依据、项目计量滞后等问题已进行了整改;新增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及相关部门备案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四是黑臭水综合治理项目。区城发集团公司已对项目建设施工形象计量滞后,部分隐蔽工程未进行验收就进行隐蔽,未及时形成施工过程资料,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单位部分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人员不符,宝轮片区征拆问题影响工期等问题已进行了整改;项目建设EPC整体实施进度缓慢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五是宝轮镇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安居建设公司已对未按招投标程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问题进行了整改;工程变更未经审批先行实施、增加工程投资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项目清标应发现而未发现中标单位严重不平衡报价问题已移送区纪委处理)。
(八)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一是涉及扩大安置范围问题。区纪委将问题线索移交市征拆办,市征拆办组织大石镇、区公安分局对非本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作进一步核实,并于2018年7月按最终核实结果进行了住房安置和分配。
二是涉及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三堆镇纪委已收回五郎村阵地建设虚报工程量骗取的扶贫资金10.66万元,并给予相关责任人五郞村党支部书记李廷双党内警告处分、村主任杨洪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纪委责成大石镇纪委调查,给予虚报冒领易地扶贫搬迁补助的红岩村原村主任张春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是涉及村级财务问题。荣山镇农村财务代管中心于2018年3月完成高旗村、槐树村、红旗村账务处理,区纪委给予荣山镇副镇长侯义坤同志批评教育谈话、责任人程晓华同志诫勉谈话;区国税局确认大石镇红岩村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款33.3万元的3张增值税发票均为假发票,现已补开发票、补缴税款。
四是涉及招投标问题。花园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中标单位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主要原因是评标办法及电子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存在缺陷,区纪委已将问题线索上报市纪委转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改。
三、部分需持续推进整改事项及后续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185个审计整改事项中,绝大部分均已采取了整改措施、按期完成了整改工作,但尚有20个事项的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其中,财政管理事项2个,主要是出借财政资金未收回问题;部门预算执行事项2个,主要是基层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和资产管理问题;其他事项16个,主要是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方面的问题。
对需持续整改的问题,区政府将实施督查督办,继续推进审计整改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进一步整改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一是分类实施整改。对体制机制性问题,通过不断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对确属历史遗留问题,作出明确整改的工作安排,持续稳步推进;对重大项目受客观因素影响的问题,将持续督促项目推进,同时举一反三,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工作。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区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大跟踪督促检查力度,同时,依法推进审计和整改结果公开工作。相关部门将认真履行主管责任,加强整改督促,并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协作配合,深入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查源头、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通过完善政策、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诚恳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为加快建设综合实业一流的现代化市辖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