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
当前正值汛期,连日强降雨致使多地受灾。为认真贯彻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全办汛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区食安办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夏季历来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期,加上汛期暴雨洪灾的袭击,食品安全面临多重考验。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防汛抗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履行属地责任,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保障汛期食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二、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各地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救灾食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受灾群众集中救助安置点和临时供餐点的督查及指导,重点检查洪涝地区各类食堂、餐饮店等区域,重点排查饮用水源污染、水浸食品等反险。要严禁销售、使用、赠送被洪水浸泡过、被污染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酒厂酒库、酒罐、原材料库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予以销毁,严控质量不合格的食品进入市场。对趁洪涝灾害之机,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各村(居)委会要坚决予以制止、立即向我办及上级监管部门上报。
三、多渠道开展宣传引导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运用标语、宣传册、微信等手段,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教育引导受灾地区食品经营者和人民群众不经营、不食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以及来历不明的食品;不销售、不使用被洪水浸泡过和被污染的食品药品;不选择饮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提高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做好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原因,做好事故前期的调查处置工作。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按程序做好相关信息向食安办报送工作。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