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体育局为财政全额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一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利州区体育局事业编制5人,在职人员总数11人。其中,在编事业人员5人、政府工勤控编临聘人员1人、备战省运会临聘人员5人。
二、主要职责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研究体育发展战略,拟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育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协调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
5.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7.组织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
8.指导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合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08.87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74.71万元增加了49.33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08.87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74.71万元增加了49.33%。
广元市利州区体育局基本支出预算51.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80万元,公用支出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体育局2018年部门安排专项支出预算657.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广元市利州区体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86万元。其中: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当年无2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