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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公路养护段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13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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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养护段总编制163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163名。在职人员总数14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0名,其他事业人员14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55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的公路工作方针。
(二)、利州区境内的国、省、县级公路日常养护、地质灾害的恢复以及应急抢险的  道路保通保畅工作。

(三)、负责编制本段公路建设、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并负责检查和奖惩。
(四)、指导、考核利州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五)、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三、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养护段固定资产总额1928.27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养护段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528.6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578.43万元减少3.15%;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528.6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554.05万元减少1.63%。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养护段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525.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04.19万元,公用支出16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21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养护段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3.17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养护段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23万元。其中: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3万元,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四、其他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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