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编制14名,全额事业编制14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参照公务员发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全额事业人员8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后勤体制改革的要求,组织实施机关各项后勤服务工作,制定区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管理规章制度。
二、承担区政府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门面管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屋、设施的维修改造,以及住宅物业管理,并开展其它有偿服务工作。
三、承担区政府办公大楼和住宅区域的水电管理和维修,实行有偿服务,确保机关和宿舍正常供水、供电。
四、加强区机关门卫值班管理,努力做好机关内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机关内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五、承担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文件打印和文印保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优质服务,承担区委、区政府及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议服务工作。
六、承担区政府机关清洁卫生管理和机关绿化,除“四害”,办公楼的节日装点、美化等工作。
七、在搞好现有后勤服务工作的同时,努力改善后勤服务条件。
八、承担区机关食堂的餐饮服务工作,搞好职工就餐、会议接待等餐饮服务,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方便。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307.6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526.77万元下降8.67%;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307.6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526.77万元下降8.67%。
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16.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191.1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01.32万元,其中: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
四、其他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当年无2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