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办事处属一级行政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19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45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18人,工勤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114.92万元。辖区10个社区居委会,社区干部77人。
二、主要职能
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三、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84.3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81.67万元增加0.35%;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84.3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81.67万元增加0.35%。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693.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3.72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90.77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80万元。其中: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4.80万元,和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乡白朝乡人民政府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其他事业编制14名。在职人员总数30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其他事业人员14人。
二、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编制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乡白朝乡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总额 461.39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乡白朝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数576.2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数533.38万元减少8.04%。
广元市利州区乡白朝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503.7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8.788万元(含村社区干部报酬121.224万元),公用支出74.925万元(含村社区办公费45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乡白朝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72.537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1.545万元。其中: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5.55万元,较2017年预算5.56万元减少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99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运行维护费5.995万元)。
四、其他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