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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元市利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4-29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函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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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广元市利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市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利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食安委),现将区食安委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任:向永东   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吴桂华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杨德志   区政府副区长

冉其鑫   区政府副区长

  员:     区监察局局长

郑启洪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俞正学   区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倪蜀南   区环保局局长

姚文辉   区水务局局长

边恩元   区卫生局局长

李勇东   区农业局局长

陶传章   区畜牧食品局局长

文方国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继承   区科技局局长

     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区教育局局长

莫怀勇   区粮食局局长

     区工商局局长

     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局长

  鸿   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陈志林   利州质监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食安委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文方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区食安委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调查研究,参与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目标;

(三)负责组织协调、综合管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各级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安排使用;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专项治理和年度督查工作,对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出评价并向区政府报告;

(六)定期听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监督检查;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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