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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和文件办理时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18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函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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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利府办函〔2015〕166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和文件办理时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报送省政府公文质量和省政府交办文件办理时效的通知》(川办函〔2015〕176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报送市政府公文质量和市政府交办文件办理时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5〕151号)精神,为切实解决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存在的情况不准、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一文多事、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合法性审查不到位、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不到位,文种错误、体例格式不规范,篇幅过长、文字表述不准确,以及一些单位未建立和有效落实公文限时办结制、对区政府交办文件办理和反馈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区政府(办公室)公文质量和工作时效,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报送区政府公文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公文起草调查研究机制,把调查研究作为起草政策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切实向起草源头要质量。要通过调查研究,吃透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摸清本地实际情况,掌握基层和社会期盼,比较同行做法,找准问题症结,搞好相关政策衔接,实事求是地提出科学性指导性针对性实效性强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对策措施等。起草区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15〕24 号),根据需要切实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起草过程中要充分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充实完善内容,避免政策差错,并尽可能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调研,对重要文件起草深度介入,对重大政策问题亲自协调,以确保文件的政策水平和权威。

    二、落实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报送区政府公文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行文规则向区政府行文,做到行文依据充分、文种正确、请示一文一事、不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请示性公文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般不越级行文、不违规向区政府领导直接报送公文,区级部门下属单位、企业和行业协会原则上不直接向区政府请示或报告工作。

    建立落实发文审核通读制度,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有关规定,严格公文格式要素和文字把关,做到字斟句酌核公文,严防各类低级错误发生。上行文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审签。按规定实事求是确定密级、紧急程度和公开选项,规范标题表述、结构层次序数、文件引用和简称等,杜绝错别字,对数据、人名、地名等尤其要核实无误。

    向区政府报送发文代拟稿,应说明背景、依据、建议发文方式等,并附齐相关文件资料。代拟稿引用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原文,一律使用黑体字。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一般还应附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作为起草依据的文件或文件摘要、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属重大行政决策的还应按规定提供专家论证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未采纳的应说明理由并提出倾向性意见。合法性审查意见是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需审未审、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审议或发文。

    持之以恒精简文件。发短文,文件篇幅一般不得超过 3000字。可以部门联合发文的原则上以部门联合发文,可以领导小组、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发文的原则上不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专项工作需成立领导小组应在工作部署文件中一并明确,原则上不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另行发文。

    三、严格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区政府交办公文的办理时效

    对区政府交办部门、单位起草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我区贯彻实施意见,以及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文件,起草部门要细化工作安排,加快工作进度,及时按时限要求报区政府。起草区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非规划类、非法规性文件的对应发文代拟稿或实施意见,原则上应在半个月内完成起草工作并报区政府;确需更多时间的,应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说明有关情况和理由。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需作修改完善的送审稿或代拟稿,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规则>的通知》(广利府办发〔2015〕51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抓紧完成修改。会后2个工作日内,承办部门要将代拟稿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只需作一般性修改的文件,须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文件,须在会后8个工作日内印发;确需更多时间的,应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说明有关情况和理由。

    对区政府交办的明确了办理要求、反馈时限的文件,承办部门、单位要认真负责地按要求抓紧办理,及时回复办理情况。紧急公文原则上应于收文之时起 24 小时内办结并回复办理情况。切实抓好领导批示件办理,需回复的,按要求及时回复相关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反馈的,相关部门、单位要提前向区政府办公室说明相关情况。

    四、加强培训考核,进一步提升公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文培训工作,对公文处理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进行公文处理系统培训,重点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着力提升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要培养强化底线思维,梳理分析影响公文处理质量和时效的风险点,并针对性地制定落实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公文处理差错率。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公文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公文处理制度,优化公文处理流程,细化落实各环节工作要求和责任,尤其要坚持先核后签制度,严格全面审核公文,切实守住质量底线。

    区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公文质量评价制度,对各地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的送审稿或代拟稿、正式请示、报告进行打分评价;健全公文处理错情台账并实行错情通报制度。质量评价、错情通报情况将作为各地各部门公文处理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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