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函〔2016〕77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单位及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并进一步明确指挥部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李兴鸿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刘素英 区政府副区长
杨晓林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向坤道 区政府副区长
阳定兵 区政府副区长
辛 俊 区政府副区长
赵 爱 区人武部部长
何坤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 兵 区金融办主任
刘平元 区水务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分管负责同志和区委农工委、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重点办、区武警中队、区消防大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杨继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指挥长、副指挥长工作职责
指挥长李兴鸿:负责指挥部全面工作。具体负责督促全区江河、水库、山洪沟安全度汛及洪涝灾害处置以及全区抗旱工作。
副指挥长刘素英: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学校灾害防治和处置,指导协调医疗机构开展水旱灾区疾病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副指挥长杨晓林: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公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
副指挥长向坤道: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应急抢险车辆组织;督促指导公路交通、水上运输灾害防治和处置。
副指挥长阳定兵: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工业企业灾害防治和处置。
副指挥长辛俊: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因强降雨及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城镇防洪及险情灾情处置。
副指挥长赵爱: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全区民兵预备役、协调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副指挥长何坤德: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做好指挥部综合协调工作。
副指挥长罗兵: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做好指挥部成员单位协调联络工作。
副指挥长刘平元: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江河、水库、塘堰、农灌沟渠、乡镇供水水厂安全度汛;组织与上级防指的洪水调度方案衔接;及时处置江河、大中型水库等洪涝灾害险情、灾情;负责全区抗旱工作。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和协调防汛抗旱宣传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拟制、修订民兵抗洪抢险预案;组织全区民兵预备役人员,协调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工作;抓好全区民兵抗洪抢险分队编组训练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危险区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工作;抓好公安干警、武警官兵组成的抗洪抢险突击队、防汛机动抢险队日常训练、应急备战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防洪工程建设、抢险救灾、汛前加固等项目的立项、可研等工作;从计划安排上为城镇防洪规划和江河整治规划的实施创造条件。
区委农工委: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区农业旱、涝灾情和畜牧业受灾情况。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全区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镇房屋、建筑工地的度汛安全;研究解决城镇排涝问题;及时处置城镇洪涝灾害险情、灾情。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研究制定、推动实施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督促落实防治措施,减少和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处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系统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保证电力、燃油、供气(工业及民用燃气)等系统的正常运转;负责防汛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协调防汛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协调各运营商保证防汛信息系统网络稳定畅通,优先保证防汛信息传递和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损坏线路的修复,排除故障。
区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和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场所落实防汛措施。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水旱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进行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汛、抢险救灾措施落实,负责学校防灾减灾常识教育工作,组织排查各类学校防汛隐患,加强学校防汛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确保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旱、涝灾后救助工作,做好灾民救助所需物资、资金准备,及时有效地开展灾后救助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的组织分配;做好防汛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桥涵防洪安全和抢险抢修,确保通畅;确保城镇公共交通系统正常运输;负责通航水域船只航运安全监管和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的防洪安全,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征用所需社会客、货运输车辆、船舶。
区农业局: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组织种苗、饲草、农药(兽药)和防汛抗旱机具等物资的储备、调剂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区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指导全区林业园林系统防汛工作;做好林区防汛抗旱工作以及汛期漂木管理、旱期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督促城镇湿地公园、苗圃、绿地和行道树的防汛抢险工作;组织储备防汛抢险木材;紧急防汛期间协助砍伐林木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保障洪涝灾害抢险救灾现场非特种救援装备供应;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开展防汛宣传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全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督促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加强汛期安全管理,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防止泄漏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区政府应急办:负责全区防汛抢险重大事件协调。协调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灾情,制定抢险救灾措施;负责汛期灾情对外发布。
区重点办:负责协调、指导、监管全区重点项目防汛工作。
区武警中队、区消防大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抗旱救灾、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和稳定秩序等任务。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