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函〔2016〕160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利州区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健全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建立政府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长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建立利州区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工委、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区金融办、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旅游局、区统计局、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残联、区工商联、区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利州支行、贵商村镇银行宝轮支行、区就业局、区农劳办组成。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是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落实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制度和工作形式。主要工作职责是:研究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针政策,加强对我区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督查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和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各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协调区级各类新闻媒体,开辟创业宣传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创业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大力宣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及时报道创业先进典型,总结推介先进经验;加强对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和保障创业者权益情况的舆论监督。
区委农工委:推动农民工回乡创业,支持农村劳动者领办龙头企业,推动建立各类农民合作组织。
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督查就业创业工作的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反映的有关问题。
区金融办:负责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及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的指导、协调等工作。
区委编办:配合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创办企业有关配套政策;负责落实区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和审核重大项目时,充分考虑对创业的引导和支持,把就业创业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规划;把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创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指导并监督规划全区重大创业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创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增加更多的创业机会;配合有关部门对创业各项指标进行定期调查、分析和预测。
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和扶持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在产业发展中帮助劳动者创业;加强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创业主体;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围绕当地产业、企业优势鼓励创业者创办特色中小企业;及时报送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建设、中小企业创办等相关数据;协同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广元创业孵化园的建设工作。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加强科技政策宣传,通过政策引导,形成创新促创业、创业带动就业良好氛围。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各类科技项目计划,培育更多的科技型企业;深化产学研活动,积极为创业项目寻找科技支撑和技术依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科技中介服务,积极创办科技服务实体,建立健全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扶持创办科技孵化企业。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辖区内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设置创业课程,积极开展创业教育;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公共创业服务系列活动,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创业。
区民政局:结合社会救助、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对贫困人员、退伍军人创业给予政策倾斜;及时审批、注册有利于创业的社团组织;鼓励创办民营性质的城乡社会福利企业。
区财政局:做好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落实区本级创业配套资金;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和小额担保公司担保基金;协助制定支持创业基地建设和重点创业项目发展的办法;协助制定支持全民创业社会化体系和信用担保、投资融资体系建设的办法;协助制定失业保险促进创业、高校毕业生创业缓交社会保险、创业示范园区管理等办法;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创业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经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扶持创业政策,协调落实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建立创业培训基地,设立创业服务中心,组建创业专家咨询团,完善创业项目库,组织召开项目推介会,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指导、项目提供、项目跟踪等服务,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和后续跟踪服务,协调搞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建设,为创业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相关服务,组织引进优秀创业人才。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加强创业基地(园区)的规划管理,指导创业基地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物业管理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经营。
区水务局:负责制定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为创业者提供渔业生产、水产品加工技术指导;积极提供渔业养殖、生产创业项目。
区农业局:积极制定鼓励从事种植、农产品加工业等创业实施办法,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支持创业;积极提供农业创业项目;负责龙潭现代都市农业创业园区的牵头承建工作。围绕畜牧业生产工作实际,支持和引导广大劳动者创业,开展畜牧食用技术培训指导,建立创业示范园区,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创业,积极提供畜牧业创业项目。
区林业和园林局:制定推动林业、花卉种植和林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从事林木、花卉种植和林产品加工创业,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提供林业、花卉种植、林产品加工创业项目。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落实支持创业的卫生许可、从业人员体检及健康证明等政策。
区环境保护局:加强环境监管,简化项目审批环节,为创业项目提供环保咨询服务。
区统计局:协助制定统计指标体系、协助做好创业活动中各项指标的调查、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创业统计监测工作,为开展创建工作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深入开展全民创业宣传,广泛宣传全民创业的意义、创业政策,通过网络、电视、电台等,开辟“全民创业年”专题,设置鼓励创业专栏,不断激发全体市民投身全民创业的热情;通过相关栏目的编播,宣传和塑造在利州成功的创业典型。
区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优秀旅游产品的开发,为从事旅游产业的创业者提供政策和技术服务。负责宝轮菖溪河生态旅游创业示范带的规划建设及创建工作。
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参与回龙河工业创业园的协助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入驻创业示范园,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区国土资源分局:探索适宜创业的用地方式,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制度,挖潜盘活存量土地,保障创业项目、创业园区用地需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优先考虑民营经济发展用地,合理安排创业用地计划指标;协调、帮助做好各类创业者创业场地的落实工作;提供被征地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失地农民的创业就业服务工作。
区国税局:负责落实扶持创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创业税收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负责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创业指导服务窗口1个。
区地税局: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创业企业提供税收服务;负责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创业指导服务窗口1个。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积极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大力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促进劳动者创业;简化相关手续,为各类人员创业办理工商登记等提供便捷服务;做好创业人员开业指导,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创业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分别建立成员单位创业指导服务窗口各1个。
区总工会: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促进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创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教育引导创业人员转变观念,增强自主创业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为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办实事。
区妇联:成立各级巾帼创业指导机构,在城乡推行“巾帼创业行动”,通过新技术和创业知识培训,提高妇女的创业能力;搭建城乡妇女创业互助平台,组织女大学生、农村失地和返乡妇女、下岗失业妇女参与适合自身发展的项目,帮助她们创业就业,做大做强“巾帼”服务品牌。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工作,加强对创业成功女企业家的扶持奖励,形成妇女创业激励机制。
团区委:指导各级共青团组织成立青年就业创业指导机构,负责全区各级团组织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面向有志创业的本区青年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并为优秀创业项目寻求资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项目见习基地”的作用。
区残联:组织残疾人开展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注重加强自立、自强的创业意识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残疾人创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牵头成立残疾人创业指导工作机构,为残疾人创业服务;宣传残疾人创业典型,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创办企业。
区工商联: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行业商会的管理和指导,扶持一批科技型、规模型、效益型、外向型中小企业;总结推广民营经济组织、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成功创业经验;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在现有基础上,通过资产重组、扩大规模、连锁经营等方式再创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区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利州区支行、贵商村镇银行宝轮支行:各经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对创业主体新建、扩建、改建创业项目,优先安排贷款支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优化贷款环境,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各经融机构要完善信贷管理体制,逐步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授信额度,简化贷款手续,加大对创业企业的资金投入;创新金融产品,根据创业者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建立成员单位创业指导服务窗口3个。
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就业创业工作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统计和自查,负责就业创业工作的信息报送和资料汇总。
区农劳办:负责扶持返乡农民工返乡创业。
四、联席会议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机构
区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召集人、常务副区长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局长担任。另外,设立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荐,一般为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二)及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的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对全区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交流、通报,研究商议全区就业创业的重大决策问题,制定相关对策,指导和部署下阶段工作。联席会议主要成员例会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主要议题相关部门参加,研究部署本区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分析研判就业形势、发布失业预警信息、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等就业创业政策和公共服务方面需要协调的事项。
(三)加强沟通联系
成员单位要及时沟通和解决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就业创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结合就业创业工作特点,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全力配合,主动研究就业创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妥善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在政策出台、政策宣传、平台搭建、活动载体、特殊群体帮扶等方面给予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局面。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4日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唐文辉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召集人:王 超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联席会议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工委、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区金融办、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卫计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区旅游局、区统计局、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残联、区工商联、区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利州支行、贵商村镇银行宝轮支行、区就业局、区农劳办分管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