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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01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函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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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现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11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结合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利安办〔2016〕49号)一并抓好落实。

    一、认真学习,领会精神。《通知》针对水上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措施和办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把握其要求,主动作为,积极贯彻落实。

    二、积极推进,认真落实。一是监管职责方面。通知对水域、船舶监管职责和日常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理清了职责范围边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范围,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二是船舶安全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了海事、渔政、水务、旅游、体育等部门对各类船舶的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村及船主的属地安全管理责任,海事、渔政等行业监管机构的安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对辖区内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职责;三是乡镇、海事、渔政等监管部门要严把船舶购造关、船舶检验关和船舶技术等级关,确保船舶适航;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渡口、码头、船载视频监控建设和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和完善监控平台,负责渡口、码头视频的实时在线监控;企业负责对客船的视频实时在线监控;区海事机构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进行适时视频监控;五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各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客渡船、客船的签单发航工作,认真履行船舶的签单职责,船舶的“六不发航”工作必须落实到位。

    三、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方案要具体和具可操作性,确保贯彻落实有效。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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