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健身秧歌比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纲要》,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健康发展,为9月份在我区举办的全国健身秧歌比赛选拔队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健身秧歌比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
2017年7月8日
二、地点
利州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二楼)
三、主办单位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区直机关工委
区体育局
区妇联
团区委
利州体育中心
五、协办单位
区老体协、区健身秧歌协会
六、组别
(一)组别设置
1.青年组(17岁—35岁);
2.中年组(36岁—50岁);
3.老年组(51岁—65岁);
注:每个年龄段允许有两名低年龄段队员参赛。
(二)运动员资格
凡身体健康、且适合本项目运动的广元辖区户籍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七、参加单位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八、经费
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费,各参赛队所需参赛费用一律自理。
九、报名及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填写好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利州区体育局办公室。
联系人:马紫郗,联系电话:3316013,15283983353,传真:3316127,邮箱:464515047@qq.com。
(二)各参赛队领队、教练于7月6日下午3:00在利州区体育局四楼楼会议室参加准备会。
(三)各参赛队于2015年7月8日上午8:30利州区体育中心体育馆报到。
十、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健身秧歌比赛竞赛规程
2.健身秧歌比赛报名表
附件1
2017年利州区健身秧歌比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
2017年7月8日
二、地点
利州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二楼)
三、主办单位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区直机关工委
区体育局
区妇联
团区委
利州体育中心
五、协办单位
区老体协、区健身秧歌协会
六、参赛办法
(一)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二)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县以上医院2017年3月之后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须填写自愿参赛责任书,并自行承担参赛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意外伤害责任。
七、竞赛项目
12人组及8人组的规定套路(第四、五、六、七套)和自
编套路;每队可选报一项或两项。
八、参赛资格
(一)分组
A组(老年组):51至65周岁,即1952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31日出生;
B组(中年组):36至50周岁,即1962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出生;
C组(青年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注:高年龄组可报名参加低年龄组比赛,反之则不允许。
(二)允许12人A组、B组参赛队有2名B组或C组年龄段的运动员。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员12人或8人,性别不限,鼓励男队员参加。
注:所有队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医院健康证明,以便进行赛前资格审查。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5年版《中国健身秧歌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第四、五、六、七套规定套路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创编、审定并摄制的教学光盘为准。
(三)自编套路应选传统秧歌中具有代表性的、适于健身的动作和步法,并且在动态中完成健身活动;整套动作须遵循健身运动的基本规律。不得出现舞台化、情节化和非秧歌性质的动作编排。时间为4分至4分30秒,以动作开始计时。
(四)自编套路音乐由参赛队自备(自制或自编),音乐须单独存放在高质量U盘上,并确认盘内只有参赛音乐。
(五)参赛队员的服装要统一并同颜色(男、女服装可分别统一)。
(六)使用的轻器械,必须适合健身秧歌活动;双手的轻器械可以相同或不同,全队必须统一;但不允许轻器械间的持续击打。
十、录取办法及奖励
按A、B、C组的12人组、8人组,规定套路、自编套路分别录取一、二、三等奖。由组委会颁发集体证书。
十一、报名
请按项目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6月15日前传真和邮件发至区体育局办公室,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逾期不予接受。
广元市利州区体育局办公室
联系人:马紫郗,电话:0839-3316013,传真:0839-3316127
邮 箱:464515047@qq.com
十二、仲裁、裁判员由区体育局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