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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健身秧歌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8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函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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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府办函〔2017〕60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健身秧歌比赛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现将《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健身秧歌比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健身秧歌比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纲要》,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健康发展,为9月份在我区举办的全国健身秧歌比赛选拔队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健身秧歌比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

2017年7月8日

二、地点

利州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二楼)

三、主办单位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区直机关工委

区体育局

区妇联

团区委

利州体育中心

五、协办单位

区老体协、区健身秧歌协会

六、组别

(一)组别设置

1.青年组(17岁—35岁);

2.中年组(36岁—50岁);

3.老年组(51岁—65岁);

注:每个年龄段允许有两名低年龄段队员参赛。

(二)运动员资格

凡身体健康、且适合本项目运动的广元辖区户籍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七、参加单位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八、经费

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费,各参赛队所需参赛费用一律自理。

九、报名及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填写好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利州区体育局办公室。

联系人:马紫郗,联系电话:3316013,15283983353,传真:3316127,邮箱:464515047@qq.com。

(二)各参赛队领队、教练于7月6日下午3:00在利州区体育局四楼楼会议室参加准备会。

(三)各参赛队于2015年7月8日上午8:30利州区体育中心体育馆报到。

十、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健身秧歌比赛竞赛规程

2.健身秧歌比赛报名表

 

 

附件1

 

2017年利州区健身秧歌比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

2017年7月8日

二、地点

利州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二楼)

三、主办单位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区直机关工委

区体育局

区妇联

团区委

利州体育中心

五、协办单位

区老体协、区健身秧歌协会

六、参赛办法

(一)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二)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县以上医院2017年3月之后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须填写自愿参赛责任书,并自行承担参赛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意外伤害责任。

七、竞赛项目

12人组及8人组的规定套路(第四、五、六、七套)和自

编套路;每队可选报一项或两项。

八、参赛资格

(一)分组

A组(老年组):51至65周岁,即1952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31日出生;

B组(中年组):36至50周岁,即1962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出生;

C组(青年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注:高年龄组可报名参加低年龄组比赛,反之则不允许。

(二)允许12人A组、B组参赛队有2名B组或C组年龄段的运动员。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员12人或8人,性别不限,鼓励男队员参加。

注:所有队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医院健康证明,以便进行赛前资格审查。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5年版《中国健身秧歌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第四、五、六、七套规定套路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创编、审定并摄制的教学光盘为准。

(三)自编套路应选传统秧歌中具有代表性的、适于健身的动作和步法,并且在动态中完成健身活动;整套动作须遵循健身运动的基本规律。不得出现舞台化、情节化和非秧歌性质的动作编排。时间为4分至4分30秒,以动作开始计时。

(四)自编套路音乐由参赛队自备(自制或自编),音乐须单独存放在高质量U盘上,并确认盘内只有参赛音乐。

(五)参赛队员的服装要统一并同颜色(男、女服装可分别统一)。

(六)使用的轻器械,必须适合健身秧歌活动;双手的轻器械可以相同或不同,全队必须统一;但不允许轻器械间的持续击打。

十、录取办法及奖励

按A、B、C组的12人组、8人组,规定套路、自编套路分别录取一、二、三等奖。由组委会颁发集体证书。

十一、报名

请按项目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6月15日前传真和邮件发至区体育局办公室,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逾期不予接受。

广元市利州区体育局办公室

联系人:马紫郗,电话:0839-3316013,传真:0839-3316127

邮 箱:464515047@qq.com

十二、仲裁、裁判员由区体育局选派。


 

附件2

健身秧歌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      )套           年   月   日

类  别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领  队

 

 

 

 

 

教练员

 

 

 

 

 

运动员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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