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函〔2017〕116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村公路管养形象大提升、综合环境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当前,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已到冲刺的关键时刻,为确保年底顺利通过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检查验收,经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农村公路管养形象大提升、综合环境大整治”为主题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利府办发〔2013〕10号)精神,紧紧围绕“整洁、整齐、整治”的工作要求,按照“清洁化、通畅化、优美化”标准,强力推进农村公路环境大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脏、乱、差”问题,打造“整洁美丽、整齐有序、整治有力、安全畅通”的利州公路新形象,助力我区脱贫摘帽。
二、整治内容
(一)以“整洁”为目标,全面开展公路环境卫生大整治
1.所有路面清扫到位、冲洗干净、保洁全面、收集及时、转运快捷。
2.清理公路沿线两侧及周边积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弃杂物,消除卫生死角,清除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电线杆、房屋墙面上的广告,确保无白色垃圾、“牛皮癣”等。
3.规范公路沿线两侧建筑工地管理,要求施工场地围挡作业、修复破损围墙、整齐堆放材料及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施工出入口要硬化,并设置冲洗平台,杜绝车辆夹带泥沙污染路面。运输车辆必须车容整齐,不超重不超高,密闭运输,做到无撒漏、无扬尘。
4.治理砂石场,规范采砂秩序,落实降尘措施,严厉打击运输途中的沙石抛洒现象。
(二)以“整齐”为目标,集中开展农村公路乱象大整治
1.道路沿线绿化修剪整齐,清除杂草,达到放眼望去整齐有序,形成沿线景观。
2.及时修复路基缺口,排除松动石块,清理路肩塌方。
3.检查完善道路标志、标牌、安全警示设施,确保无缺失、无歪斜、无损坏、无遮挡。
4.规范公路沿线两侧规定范围内的广告牌匾和公共标识,依法拆除未经审批的广告牌匾、陈旧破损广告设施及与城市环境不相协调的艺术化设计广告牌匾。
5.整治占道经营、乱堆乱摆乱放行为,禁止在公路两侧随意堆放物品、材料,在指定区域堆放物品要摆放整齐,清理、拆除违章占道摆放的指路牌、彩虹门、灯箱、遮阳棚。
6.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做到停放有序,无违停现象。
(三)以“整治”为目标,着力打造农村公路新亮点
1.全面清理破损的路面,对破损严重的挖除重建,对轻微破损的采取灌浆、灌缝等方式进行处治,设置必要的护栏、警示标识标牌、防撞桶、标线等具体安全设施,疏通水沟,畅通排水系统,在路基宽度不足、面板悬空、边坡垮塌等位置设置挡土墙。
2.重点做好绿化补植,对沿线的荒地、边坡、空坪隙地等,推行“见缝插绿”和“见空建景”式绿化,拓展绿化发展空间。在公路两侧种植经济实惠的花卉,增加公路的美化效果。
3.加强桥梁日常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加固,做到桥梁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
4.根据公路保护需要,可以在乡道及以下公路的出入口规范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不得影响抢险救灾、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限高、限宽设施应当有明显标志和夜间反光标志。
三、实施步骤
(一)综合整治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治路段和整治内容制定整治方案,分解任务,落
实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人员对辖区农村公路通行环境进行全面的大排查、大治理,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10月底整治完成。
(二)巩固提升阶段(11月至脱贫攻坚验收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村公路管养形象大提升、综合环境大治理”常态机制,对重要农村公路进行持续排查、再治理;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要做到岗上有人、身心到位,能及时处置影响公路通行环境的各种情况,确保道路环境干净整洁的整体形象。区政府将组织考评组对各路段整治结果进行考评验收,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开展“农村公路管养形象大提升、综合环境大治理”活动是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保证农村公路让老百姓长期受益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组织机构、养护队伍、管养资金“三落实”,细化管养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确保有路必养,管养到位。按照“县道县管县养、乡道乡管乡养、村道村管村养”的原则,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区公路养护段负责具体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重要县道整治责任主体为区公路养护段,乡、村道路整治的责任主体为乡镇(街道),区公路路政管理所、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区海事处等单位要按照相关职责履行好本次整治活动的义务。
(二)明确目标,深入推进。严格按照《广元市利州区脱贫攻坚迎检期间“农村公路管养形象大提升、综合环境大整治”活动责任清单》(见附件)全面排查、治理辖区农村公路通行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把握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路面保洁、安保设施维护、桥涵检查、绿化管养等工作,及时处治公路灾害,实施水毁恢复重建,加强公路红线控制区、公路用地管理,开展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区公路养护段要切实加强指导,开展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业务培训,提高整治活动水平。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强化专项督查,督导检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成效。对工作态度不积极、行动迟缓、工作效果不明显、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的部门、乡镇(街道)及责任人,将全区通报批评,扣减当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并减少交通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力度。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脱贫攻坚迎检期间“农村公路管养形象大提升、综合环境大整治”活动责任清单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脱贫攻坚迎检期间“农村公路
管养形象大提升、综合环境大整治”活动
责任清单
序号 | 路线名称 | 养护里程(公里)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一 | 重要县道 |
1 | 广永路(广元转盘至龙潭至黑水塘) | 25 | 区公路养护段 | 李 武 | |
2 | 万龙路(万缘—龙潭广元南收费站) | 11.313 | 区公路养护段 | 李 武 | |
二 | 重要乡道 |
3 | 回凉路(广元回龙河—天台山—三堆) | 8.5 | 回龙河 | 唐海辉 | |
16.9 | 三堆镇 | 王含军 | |
6 | 盘龙镇 | 冉开文 | |
4 | 柏大路(大石龙洞碥—荣山—朝天界) | 29.6 | 荣山镇 | 唐雷珂 | |
5 | 苍下路(苍溪大桥—曼梁—白朝) | 15 | 宝轮镇 | 张仕文 | |
7.846 | 白朝乡 | 石洪莲 | |
6 | 大河路(回龙河至西北) | 3.9 | 回龙河 | 唐海辉 | |
4.5 | 杨家岩 | 母洪军 | |
三 | 一般乡道 |
7 | 广沙路(塔山湾—摆宴坝) | 10.4 | 盘龙镇 | 冉开文 | |
8 | 金三路(宝珠—清河—水磨) | 22.9 | 三堆镇 | 王含军 | |
22.9 | 金洞乡 | 王 敏 | |
9 | 宝七路(宝轮—曼梁—罗家) | 8 | 宝轮镇 | 张仕文 | |
16.754 | 白朝乡 | 石洪莲 | |
10 | 万巴路(万源—和平—界牌—复兴) | 3 | 东坝办事处 | 尧 顺 | |
10 | 龙潭乡 | 黎 伟 | |
11 | 天大路(大石—前哨) | 11 | 大石镇 | 王国宏 | |
12 | 荣双路 | 14 | 荣山镇 | 唐雷珂 | |
13 | 白龙—三堆 | 9.3 | 宝轮镇 | 张仕文 | |
3.3 | 三堆镇 | 王含军 | |
14 | 宝龙路(宝珠—三星) | 12 | 三堆镇 | 王含军 | |
15 | 和平—建设—曙光—青龙 | 17 | 龙潭乡 | 黎 伟 | |
注:村道不在本表中具体列出,村道整治活动责任单位、责任人为所在乡镇和乡镇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