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函〔2018〕2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全面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利州区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杜 剑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姚志斌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华章 区环保局局长
章建平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李长松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仲永良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彭 周 区财政局局长
尚继新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刘映勇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范学洋 区水务局局长
杨洪文 区农业局局长
周 勇 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胥裕建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永军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局长
王 勇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孔令伟 区煤管局局长
李 诚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况兴波 区国税局局长
何小凤 市地税局副局长(主持利州区局工作)
陈志林 区质监分局局长
徐成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罗华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