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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12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函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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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府办函〔2018〕2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全面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利州区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杜 剑  区政府副区长

长:姚志斌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华章  区环保局局长

章建平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李长松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仲永良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彭 周  区财政局局长

尚继新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刘映勇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范学洋  区水务局局长

杨洪文  区农业局局长

周 勇  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胥裕建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永军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局长

王 勇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孔令伟  区煤管局局长

李 诚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况兴波  区国税局局长

何小凤  市地税局副局长(主持利州区局工作)

陈志林  区质监分局局长

徐成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罗华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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