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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3-30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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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当前,由于不利气候条件影响和林区野外火源大量增多,森林火险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森林火情频繁发生,仅3月份我区上西、赤化、宝轮、东坝、荣山、河西、大石等乡镇(街道)已连续发生森林火情8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2起。清明节即将来临,群众上坟烧纸、踏青旅游、燃放爆竹等活动将大幅增加,加之春耕生产在即,野外用火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森林防火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时刻保持警惕,决不麻痹大意,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好抓落实,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火情区域的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科学决策,果断处置。要采取超常规的办法,制定最严格的标准,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村,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祭奠,要广泛宣传因上坟烧纸引发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积极营造“平安清明、和谐清明”的环境。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存在问题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三、强化火源管理,加大巡(守)护力度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筑牢用火审批防线,当前,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火险区、火险高发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严格管护守护,加大巡防力度,必要时坚持24小时死看硬守。要加强对入山作业、扫墓和春游人员的管理,在林区要道、路口要设立防火检查站,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把火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牢固树立管护防线,认真落实“两项”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户口,对未成年人、痴呆傻及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要明确专人监护,严防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对墓区要实行重点防范,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四、提高处置能力,做好扑救准备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高火情火险形势,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森林防火分级响应机制,做好扑大火的准备,补足扑火装备物资,维修完善防火基础设施。要加强扑火队伍的扑救战术培训,靠前布防,集中待命,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确保第一时间指挥人员到位、扑火队员到位、扑火机具物资到位,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科学扑救,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督促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在清明节前要认真开展一次火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深入林区、墓区开展隐患排查,发现火险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督办,限期整改。电力部门要加大对林区高低压线路、变压器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旅游部门要加大对风景名胜区、公园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学生的管理,严禁学生在野外玩火、耍火。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文明祭祀。林业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护管理工作,作好部门协调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农事用火的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火案的查处力度。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林区内作业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

    六、加强值班调度,掌握火情动态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全方位加大对辖区森林火情的监控力度,加大巡护密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火情动态,作好上传下达,按要求及时报告,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对迟报、瞒报火情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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