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及时安排部署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广元市利州区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认真贯彻区委 届 次会议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治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突破市、区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具体考核指标待市政府安委会下达我区后,由区安委会另行下达)。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紧紧围绕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宣传贯彻执行力度
1.深入开展宣传贯彻活动。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好2011年“安全生产警示月”、“百日安全生产”、“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等系列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组织法律工作者和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优势,采取广播、宣传栏、文艺演出、班前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2.增强执行力度。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企业要认真贯彻好、落实好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依据区域特点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规定执行落实到位。
3.强化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通知》对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通知》的规定,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狠抓隐患整治
1.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安全准入,严格把关,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核审批程序,对不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和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抓好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整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特别是要深入开展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小煤矿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切实抓好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升防范抵御瓦斯、水害、火灾等事故灾害的能力,继续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支持大型煤炭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方式整合小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非煤矿山要深化露天矿山隐患专项整治,强化矿山技术基础管理,加快淘汰和关闭整合一批隐患严重的小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要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重大隐患;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的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措施,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冶金企业要继续加强煤气安全管理,开展高温液体安全隐患治理;道路交通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严密防范建筑施工坍塌坠落以及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冶金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各乡镇(街道)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要继续实行市、区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部门之间、同级部门之间安全生产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工商、司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要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特别针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各类企业、作坊,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应结合行业特点分别制订安全检查标准,细化、量化安全检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记录检查和处理结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档案,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4.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依法组织或者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强化“科技兴安”,加快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1.依托市和大型企业加快完善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整合安全生产科技资源,构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体系,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可靠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推广示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关键性技术攻关,着力解决长期困扰我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瓶颈,重点研究开发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煤矿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加快物联网化的“省、市(州)、县(市、区)及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设。
2.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初步形成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网络,重点加强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技术服务。积极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事故鉴定、技术改造和安全培训等技术服务规范化发展,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物证分析、司法鉴定和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为全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保障。
(四)加强安全监管,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上级行业部门制定的标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
2.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乡镇安全监管职能,完善委托乡镇执法领域和范围,切实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安全生产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加强监管监察队伍,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监管监察效能。
3.加强企业车间、班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并充分落实到车间或班组的生产过程之中,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生产一线从业人员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
4.夯实社区、园区安全基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重投入、强监管”的要求,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推行基层社区、村(社)安全生产工作划片包干的“网络化”管理,不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先进经验,深入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工业集中发展区”创建活动。从加大安全投入、规范制度建设、培育安全文化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强社区、工业园区安全基础建设。
(五)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救援水平
1.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托市应急救援中心和重点企业,根据区域应急救援特点,督促高危行业企业与市应急救援中心签订救援协议。将救援协议签订纳入高危行业企业必备准入条件之一。
2.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充分履行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的职能职责。完善应急救援信息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互联共通,做到信息传递及时、指挥协调有力。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安全生产区域性专(兼)职救援队伍,并在“一专多能”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形成覆盖全区安全生产各个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网络。加大救援装备投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各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联合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六)狠抓职业危害治理,强化职业安全健康
1.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区安监、卫生、社保、工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切实履行调整后的职责职能,建立监管队伍,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把治理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健康保障作为民生工程狠抓落实。
2.全面落实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生产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要设置或指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企业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生产环境。
(七)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1.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完善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培训责任,强化企业职工和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为促进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2.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继续实施“三项岗位”和企业全员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安全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
3.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统一规划,统一考核;将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到实处,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