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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01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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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是中央作出的又一重大惠民决策,是精准扶贫工作思路的重大创新,也是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生态护林员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乡镇(街道)的管理机制,当地政府对生态护林员政策落实负总责。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落实举措,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把握政策,搞好选聘。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广元市利州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规定,严格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和管护对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并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选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报送区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生态护林员政策实施涉及多个部门和管理层级,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区级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履行好部门单位职责。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配合,定期互通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基层规范推进政策落实。

    四、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提炼生态护林员政策落实中好的经验做法,相互学习借鉴,推动生态护林员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国家林业局建立生态护林员数据库的工作要求,动态掌握生态护林员人员、管护面积、脱贫成效等情况,及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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