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发〔2017〕22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广元市利州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管 理 办 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以精准扶贫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脱贫攻坚,确保全区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试点目标。通过试点,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充分发挥部门管理优势和乡镇组织优势,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体,统一管理。区政府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整合范围
(一)资金整合范围。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范围是省、市、区三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主要包括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现代农业综合发展转移支付资金、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现代林业产业发展资金、直接补贴部分除外的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交通建设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资金、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其他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
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
(二)资金整合用途。统筹整合后的资金围绕利州区脱贫攻坚计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
四、统筹管理
(一)计划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贫困村“一低、五有”退出标准和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三个有”和“四个好”脱贫标准,兼顾行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编制年度建设方案。方案包括目标任务、具体建设内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法人名称、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等内容。各部门要提出年度项目建设方案。为避免同一项目多头要钱、重复安排资金的问题发生,确保项目质量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区委农工委组织扶贫移民局、农业、发改等部门对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开展论证评审,编制完成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后,由部门组织实施。
(二)预算管理。对统筹整合改变用途的财政资金,区财政局根据审批方案下达资金计划时通知原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和整合后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整合后项目资金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报账支付。
(三)项目管理。一是未改变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或改变实施方式)的由原项目资金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推进、指导及资金管理。二是改变资金用途的,由调整后的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推进、指导及资金管理。纳入统筹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可根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对方案的资金规模做相应调整,原则上只允许年中、年末各调整一次,年末调整数为最终数。
(四)绩效管理。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整合项目实行领导联系责任制和分级管理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工程技术人员认真规划、建设、管理,形成“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区委农工委(新村办)负责依据脱贫攻坚规划编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负责扶贫新村建设、村级活动阵地建设的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
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具体负责汇总区级部门编制的脱贫攻坚规划、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督促检查项目实施工作。
区财政局具体负责提出资金整合规模、协调调度资金、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和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各类扶贫规划项目的规划指导、审批,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区以工代赈办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动及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通村通组道路的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
区水务局负责人饮、水利基础设施渠道、蓄水池、山坪塘等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
区农业局负责蔬菜、中药材等种植业,猪、牛、羊、小家禽、鱼等养殖业发展的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及种养殖业专合社的组建和村集体经济建设的指导。
区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核桃等林果业的规划设计、实施、验收及林果专合社的组建指导。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搬迁的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医疗卫生扶贫及村级卫生室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
区教育局负责贫困家庭学生补助的落实。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村级电力建设及通信网络建设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力转移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品牌培训。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村文化室、文化广场建设、村村响等建设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
区旅游局负责乡村旅游的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
区体育局负责体育健身场地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
区民政局、区残联负责社会保障低保兜底兑付。
区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对整合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到位并主动服从资金整合大局。区财政局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根据项目主管部门资金申报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优先保障及时拨付。
(三)强化问责问纪。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唐文辉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 超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兴鸿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张 磊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江友德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母文德 区委农工委主任
白 洋 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局长
彭 周 区财政局局长
李长松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康志诚 区以工代赈办主任
刘映勇 区交通和运输局局长
范学洋 区水务局局长
杨洪文 区农业局局长
周 勇 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尚继新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樊恩来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陈贵虎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左家友 区教育局局长
仲永良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何坤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勇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季军 区旅游局局长
孙荣业 区体育局局长
刘晓红 区民政局局长
李树琪 区残联理事长
梁 华 区审计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工委,由母文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