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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6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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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府办发〔201727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19

 

 

广元市利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区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止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750),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个必须”)要求,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危化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我区危化品行业安全发展,确保全区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面掌握涉及危化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实施有效管控。完成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的安全评估和搬迁工程。构建危化品信息化、智能化安全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更加明晰、机制更加健全、部门协作更加顺畅、监督管理更加高效。危化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匹配危化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集中区)安全管理一体化,生产、经营企业(带储存设施的)管理标准化,使用企业管理规范化,全力确保危化品领域“零死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广元市利州区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工作统筹协调。区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利府办201643)的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内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阶段安排

20173月开始至2019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动员部署,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4月至20183月开展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4月至201910月深化提升)。各乡镇(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111日至1115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区安办,由区安办汇总后报市安办。

五、工作要求

当前全国、全省、全市危化品事故仍时有发生,我区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准确理解工作任务、目标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分工,与其他工作统一部署、检查、考核。要根据自身实际,落实工作机构和具体人员,加强与全区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危化品综治办)的衔接,接受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及时报送工作情况。(联系人及电话:孙思源,办公室337233218981252717

(二)强化综合治理。要准确把握重点与难点,从规划布局、源头准入、风险排查、强化管控、关闭搬迁等方面全面加强综合治理。各乡镇(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时间进度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确定1名副科级联络员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于201743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联系人员名单报区危化品综治办。

(三)强化督查督办。将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目标按照阶段进行分解,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危化品综治办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全过程实施持续、不间断的督促督导,采取重点抽查、约谈通报、考评奖惩等多种手段,严防走过场、流于形式和进展不平衡的现象,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和任务完成进度,对综合治理开展不力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严格实行销号管理。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元市利州区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内容、措施、分工及进度

3.广元市利州区危化品安全风险调查表

 

 

 

 

附件1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书达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胥裕建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仲永良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海波  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员:    区委编办副主任

  静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绍平  区总工会副主席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梁海波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邹志军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

陈经略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监察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纪检组长

王志斌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冉龙戈  区国土资源分局总规划师

贾道国  区环保局监测站站长

刘光辉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总工程师

须青山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文全  区水务局防洪办主任

王友奎  区农业局副局长

李军林  区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

梁映元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

李佳祈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玉安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鸿  区质监局纪检组长

    区法制办副主任

段雄伟  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华小鹭  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由胥裕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华小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广元市利州区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内容、措施、分工及进度

 

序号

工作

内容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工作分工

时间进度

1

全面摸排危化品安全风险

排查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品安全风险

1、对照国务院安委会《涉及危化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摸排安全风险;2、重点摸排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危化品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综合市场等区域,城镇燃气领域各环节;3、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详细收集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危化品品种和数量、危化品危害特性、风险区域周围500米或1000米范围内人员分布情况、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绘制安全风险点位分布图。

区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汇总情况和绘制点位分布图。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统一编制调查表格和情况收集汇总。

201710月底前完成

2

排查重大危险源

1、对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2、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数据库;3、绘制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地图。

由区安全监管局负责

201710月底前完成

3

有效防范遏制危化品事故

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

1、对照国家安监总局《高危化学品目录》明确管控对象;2、加强涉及高危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准入管理,严格安全和环保“三同时”审查;3、严格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管控,重点是设施设备管理、特殊作业管理、储存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等;4、建立高危化学品追溯体系,严格流向管理。

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2月底前完成

4

有效防范遏制危化品事故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

1、开展辨识评估、落实管控措施对策;2、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功能;3、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蒸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4、对构成12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必须设置紧急停产(紧急切断)功能;5、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照规定评审、修订、演练、培训。6、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

区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质监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0182月底前完成

5

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和涉及危化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罐区的风险管控

1、回龙河工业园区(危化品重大风险功能区)要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核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优化园内企业布局,降低区域风险;2、构建一体化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平台。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园区安全管理资源调查,整合园区安全管理能力,实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统一指挥调度。

园区或功能区整体性风险评估工作由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牵头负责,所在乡镇(街道)具体实施。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由各园区所属乡镇(街道)负责,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分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化工园区或危化品重大风险功能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价,2017年底前完成;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平台建设20183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20184月至201910月深化提升。

6

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

1、对尚未进入化工园区(集中发展区)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广元市巴人气体有限公司),开展定量风险评估;2、根据评估结论,确定搬迁;3、危化品储存企业(广元市天然气公司河西储配站)对需要搬迁企业实施搬迁。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区发展改革局、区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区安全监管局、区环保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710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2017年底前确定搬迁企业名单,20183月底前完成搬迁前期工作,201910月底前,完成搬迁。

7

有效防范遏制危化品事故

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管控

1、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划分并落实部门、企业和单位责任;2、严格落实危化品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3、严格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质管理;4、建立装车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运输企业签发运单等查验制度;5、加快实施危化物品运输电子运单管理;6、全面实现危货运输车辆实时在线监控。

区交通运输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安全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4月至201910月深化提升。

8

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成果

1、完成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2、构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3、建立完善和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4、推动企业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管道巡护和管控;5、开展“回头看”活动,防止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规划和住房局、区安全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建章立制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在20183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工作持续推进。

9

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政府监管责任体系

待市政府出台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后,在其基础上出台我区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文件。

区安全监管局、区委编办牵头负责,区法制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前完成。

10

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

1、修订完善危化品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组成人员名单;2、在危化品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建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违法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

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7年底前完成。

11

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化品安全管理责任

1、对照危化品安全风险摸排结果,具有危化品安全风险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危化品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2、对摸排有危化品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管控危化品安全风险。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工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3月底前完成。

12

强化对危化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贯彻执行危化品安全标准

1、对已发布实施的危化品安全标准进行网上公示,方便查询;2、开展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整治。

区质监分局牵头负责,区安全监管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7年底前完成,20181月至20199月深化提升。

13

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统筹规划编制

在编制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统筹安排危化品产业布局,加强实施过程监管。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编制全区危化品产业(生产环节)发展规划,区商务局负责危化品经营专业市场和物流园区的发展规划,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安全监管局、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消防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规划编制工作于2018年底前完成。

14

规范产业布局

1、按照危化品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化工园区(集中区);2、对园区开展安全、环保选址;3、制定园区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计算园区安全容量,确保园区产业链的安全性。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区安全监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消防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3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果,20184月至201910月深化提升。

15

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严格准入

1、建立危化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2、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化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建设项目实施部门并联审批;3、严格落实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化品生产项目的规定;4、制定危化品“禁、限、控”目录。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建立危化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制定“禁、限、控”目录和危化品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制度;区发展改革局、区规划和住房局、区林业园林局、区安全监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危化品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

20182月底前,完成机制、制度建设工作。20183月开始实施危化品建设项目并联审批。

16

加强危化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

1、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实行报备制度;3、开展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施工质量专项整治,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责任。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危化品建设过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区规划和住房局负责危化品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和施工质量管理,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区规划和住房局、区安全监管、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质监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3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果,20184月至201910月深化提升。

17

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1、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发放宣传资料;2、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符合性审核,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8

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

开展危化品“一书一签”安全要求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区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生产环节,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经营流通环节,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运输环节。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质监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

持续推进

19

推进科技强安

1、新建化工装置必须配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检测监控体系,作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2、开展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3、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加强消防设施装备的研发和配备,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

区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新建化工装置的安全设计管控;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现有企业的升级改造。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消防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现有企业改造于2018年底前完成,其他工作持续推进。

20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危化品企业标准化应达标率达到100%2、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纳入日常安全检查范围;3、督促企业每年度开展标准化运行情况自评,持续改进。

区安全监管牵头负责,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完成,持续推进。

21

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规范执法

1、制定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年度执法检查计划;2、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检查前制订检查方案和检查对照表;3、鼓励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安全生产第三方机构,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提高安全检查专业性;4、严格危化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建立危化品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通过网络等平台发布违法信息;5、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3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果,20184月至201910月深化提升。

22

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按照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危化品事故,追究事故企业责任,强化危化品事故刑事追责力度;2、将事故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每年对其安全生产现状开展评估,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3、对危化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提级管辖和挂牌督办。

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检察院等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3

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

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化品企业“黑名单”制度;2、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3、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依据;4、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列入黑名单企业在建设项目立项、上市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加以限制。

区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列入黑名单企业信息发布,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2月底前完成制度建设并实施信息发布。

24

严格危化品废弃物处置

1、加强危化品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2、按照“谁产生、谁处置”原则,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处置废弃危化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区环保局负责。

20183月底前完成,持续推进。

25

大力提升危化品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制定危化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施设备配备要求,配备专门监管人员,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的要求,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3月底前完成。

26

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化品安全监管

1、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危化品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调查、安全论证、教育培训、决策咨询等方面借助行业协会、注安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持续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2、在危化品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3、形成长效机制。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牵头制定危化品安全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和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危化品安全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2017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20183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果,20184月至201910月深化提升,持续推进。

27

严格安全、环保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

1、开展清理摸底,建立在广元利州区开展业务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台账;2、对到广元利州区开展安全、环保评价业务的中介机构实行向有关部门报备制度;3、开展针对中介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挂靠、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4、对中介机构实施评价信用管理,对出具虚假报告、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依法或提请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追究相关责任,纳入黑名单管理。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有关规定,负有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权限的有关部门对安全评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区环保局负责对环保评价机构实施监管。

20183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果,20184月至201910月深化提升。

28

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建立全区危化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1、按照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原则,建立危化品生产(含进口)、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储存的综合信息平台;2、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3、建立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追溯体系,实施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基本实现危化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区安全监管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监分局、区农业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等安全职责分工负责。

20183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果,20184月至201910月深化提升。

29

加强危化品应急救援工作

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

1、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危化品企业岗位应急处置措施指导作业书,并将作业书设置在岗位上;未经岗位应急处置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2、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主要危化品和事故类型的应急处置措施指导作业书,明确处置要求、方法、步骤,并实施演练;3、建立危化品事故报告、接处警工作制度,明确程序,探索建立现场指挥官制度。

区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我区主要危化品和事故类型的应急处置措施指导作业书;区安全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并落实;区应急办负责建立危化品事故报告、接处警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现场指挥官制度。

20182月底前完成。

30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有效利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引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加大危化品应急方面投入。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故处置过程中的作用。

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区安全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1

强化危化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

1、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应急救援主体责任,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2、依托中石化元坝应急救援中心等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地企共建,分区域配置救援资源,作为公安消防的补充力量,实现区域化、网格化救援,提升救援成效;4、贯彻执行危化品应急能力建设法律、法规,建设全区危化品应急指挥平台,整合各部门救援力量,形成快速反应、保障有力、处置得当的救援机制;5、建立危化品应急救援专家库。

区应急办牵头负责危化品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依托国有企业等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地企共建,实施区域化网格化救援;区安全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于20186月底前完成,持续推进。

32

加强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1、编制、完善、修订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预案实施评审、备案、演练、发布实施;2、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管理;3、强化政府与部门之间、政府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预案的衔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区安全监管局、区应急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3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果,20184月至201910月深化提升。

33

加强危化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大力推进危化品安全宣传普及

1、建立定期的危化品企业公众开放日制度;2、将危化品安全知识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各级干部安全教育培训、社区群众安全教育培训内容;3、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社会普及危化品安全知识;4、利用媒体开展危化品安全知识宣传。

区安全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4

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

鼓励企业参加国家举办的化工高层次人才培训班和化工安全网络教育,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区教育局、区安全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3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果,20184月至201910月深化提升。

35

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

推动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学徒制等方式,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在化工行业推行学徒制,确保“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具备操作能力;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等产业工人培训工作。

持续推进。

 

 

 

 

附件3

广元市利州区危化品安全风险调查表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地址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行业类型

 

 

 

 

 

危化品名称、数量、类别、主要危害特性及储存方式

名称

数量

(KG)

类别

主要危害特性

应急处置措施

储存方式

两重点一重大类型

 

 

 

 

 

 

 

 

 

 

 

 

 

 

 

 

 

 

 

 

 

 

 

 

 

 

 

 

 

 

 

危化品安全风险区域周围人员、重要建筑物分布情况

 

填表说明:1、行业类型(按照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物处置、运输类型填写);2、危化品类别(按照危化品分类:爆炸品、易燃固体、易燃液体、压缩气体和易燃气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腐蚀品、毒害品);3、储存方式(罐储或仓储);4、两重点一重大类型(对照两重点一重大目录填写,重点监管危化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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