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发〔2017〕34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广元市利州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系列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职业教育,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实现贫困家庭脱贫并稳定增收致富,按照市、区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教育扶贫工作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组织动员并支持鼓励我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市内中等职业学校,或参加经有关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致富能力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带动脱贫致富,为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三大主战场”提供人力支撑。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动员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就业部门要求组织村(社区),全面开展辖区内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情况摸底调查并建立台账,每年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于当年6月底前将《广元市利州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需求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需求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就读。力争到2021年,区内20%未考录到上一级学校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区教育局要全面掌握当年未考录到上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情况,建立台账,及时移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积极动员就读。
(二)全面加强教育教学和职业培训管理。广元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市职高)要加强对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的管理、教学、实习、就业、培训工作。要在各乡镇、村(社区)广泛宣传学校专业设置等情况,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进入订单定向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班,优先落实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各项资助政策。
区教育局根据广元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实际,创设条件加强与广元职高合作办学模式探索,在市职高的引领和带动下,推进“双高”(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专业建设,提升办学质量。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指导广元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市职高)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采取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
(三)积极做好就业推荐和创业扶持。广元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市职高)要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实施工学结合、岗位对接、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培养模式。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多措并举搭建平台,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优先推荐毕业生到市内外就业条件较好、工资待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就业。要积极做好就业回访工作,确保学生稳定就业。
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后,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有创业意愿且适合创业项目的学员,鼓励其参加创业培训。
(四)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对接受全日制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免三补两救助”资助政策。其中“一免三补”由国家和省财政安排,“两救助”由教育扶贫基金和职业学校承担。就读职业学校的免除三年学费;1-2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每生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对就读职业学校的往届初、高中三年级在校生,每生补助生活费1000元;对就读职业学校的往届初、高中在校建档立卡贫困生家庭每学年补助“雨露计划”助学金1500元,贫困学生每学年补助金1000元(2016-2020年)。区教育局在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中安排5-10万元,救助符合条件的就读职业学校全日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救助对象和资金按照要求发放;就读职业学校的往届初、高中特困生,学校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对于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学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落实免费职业培训和免费职业技能鉴定,由政府全额补贴培训和鉴定费用,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同时,根据培训时间和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不低于每人每天50元的食宿、交通补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职责分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大对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支持,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拓宽就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信息,提高就业能力,确保毕业生就业取得实效。鼓励企业优先录用有职业技能符合岗位的毕业生,促进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后尽快实现就业。
区教育局:加强职业学校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导师资、专业建设,抓好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工作,保障接受职业教育学生的就学质量。督促学校落实国家职业教育相关资助政策,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区财政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强对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贫困家庭人员接受职业教育的经费支持和保障。
区农业局:在职业学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做好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职业学校的精准识别和财政补助的登记造册,并将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纳入对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工作考核。
区民政局、区残联:落实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各项补助政策,加强对残疾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特殊培训。
区总工会、区妇联:落实本系统相关培训资源,参与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工作。
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旅游局:根据职能职责,指导、参与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各乡镇(街道):安排建立辖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台账;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把关就读学生入学体检等工作;报送辖区年度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实施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我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总工会主席郑娟为指挥长,区政府副区长何开莉为副指挥长,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教育扶贫指挥部,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抓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积极广泛深入宣传,摸清适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业情况,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就读职业学校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意愿和需求。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建立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细化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目标管理、专项督查、台账管理等,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考评。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依法依规问责。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积极组织爱心企业和社会人士,鼓励以“订单培养”“自主资助”等形式参与和投入,帮助往届初、高中特困生接受职业教育并联系就业。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加大职业教育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职业学校办学经验,宣传技能成才典型,宣传职业教育对于促进就业创业、提高收入水平的重要作用,强化经验交流,引导广大适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人员到职业学校学习。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年11月底向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三部门汇总后专题报区政府。
附件:1.广元市职业学校(利州辖区)2017年开设专业情况一览表
2.广元市利州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需求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