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发〔2017〕87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广元市利州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利州区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嘉陵江上游,位于川陕甘三省交汇处,辖3乡7镇8街道,190个村62个社区,幅员1536平方公里,总人口55万,其中农业人口19万。深化医改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支持中医药发展,基层中医药工作进入快速发展期。我区于2010年顺利建成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2014年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来,我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建设标准要求,于2013年同步启动该项工程,截止“十二五”末,区、乡、村三级中医药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完善,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50%以上,在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仍较薄弱,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及整体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基层是中医药服务的主阵地,为全面落实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及《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及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十三五”深化医疗卫生改等文件精神,根据《广元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广中医药发〔2017〕8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利民惠民为宗旨,以健全服务网络和建设人才队伍为重点,按照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注重内涵、提升质量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服务领域逐步拓展,为建设健康利州和中医药强区,保障百姓享有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区公立综合医院的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门诊部、个体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设施不断加强,人员配置更加合理,机构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区中医医院达国家三级乙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功能齐全的中医馆;乡镇(社区)及村医疗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分别到6类12项和4类8项;全区中医药综合服务量达到6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加强区中医医院综合实力建设。加快推进区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建设,到2020年,医院房屋硬件、基础设施、科室设置及专业技术实力配备等各项建设达到国家三级乙等建设标准,具备慢性病、疑难病及危急重症的正规规范中医药处治救护能力。
2.加强区第一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建设。区第一人民医院和区第二人民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完善和加强中医临床科室、中医康复治疗室和中药房等硬件建设,人员配置到位,服务功能齐全。到2020年,医院中医科达到整体同步的等级标准要求,具备中医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重症处治能力。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的要求,健全中医科工作职能,夯实中药房内涵建设,达到规范化标准化。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和专技人员配置到位。具备规范的中医内治外疗技术及基层常见药物、非药物适宜技术技能。以中医角建设为契机,因地制宜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诊疗设备配置。到2020年,95%的村卫生室具备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综合处治能力。
4.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认真落实《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鼓励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诊所除外)设置审批实行属地化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一站式集中便捷服务,原则上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审批要在21个工作日完成。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范围,并在等级医院评审、重点专科建设、继续教育、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二)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5.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生源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人才培养、聘用工作。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稳妥开展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0.6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95%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6.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建立基层中医药人才本土化培养机制。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培养一批区乡村中医临床技术骨干,提高岗位执业技能。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区中医医院要至少建设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加强在职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和技术水平。
7.加强基层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完善医疗机构非中医药专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机制,积极开展“西学中”培训,鼓励基层西医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在职在岗西医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临床类别医师等基层卫技人员的中医药常识和技能培训,使其具备规范的中医理、法、方、药技能,并能熟练运用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手段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将中医药理论和技能作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必要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8.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区中医医院要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肛肠、老年病等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鼓励使用中药饮片、院内制剂和非药物疗法开展综合治疗;推广实施至少30个以上病种中医诊疗方案,提高中医特色诊疗和综合服务能力,夯实分级诊疗基础,服务能力达到《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基本标准》;加强中医基层指导科职能作用,承担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探索建立基层中医药服务区域质控机制,提升全域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医院探索开展区乡一体化中医药服务,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区第一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应根据《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部分疑难杂症的规范化中医诊疗服务能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四川省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基本标准》(川中医药发〔2017〕31号)提升中医馆建设水平,健全硬件实施,充实内涵职能;有计划、分步骤逐年完善村卫生室中医角建设。推广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并举的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防治以及疾病康复中的作用。
9.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区卫计局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全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效率。要将中医药专家纳入区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专家组。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中医药服务团队开展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发挥区中医医院、区公立综合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区中医医院中医基层指导科,负责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内容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
到2020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在孕产妇、亚健康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比率,扩大管理范围,增添管理病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等方面,中医药内容应不少于50%。
10.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注重医疗服务向注重健康维护转变。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现有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诊疗技术平台上,积极搭建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医康养、慢病调养以及健康旅游等技术咨询指导平台,向城乡居民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方法。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以老年病、慢性病为重点,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结合。以基础条件具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切入点,建立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注重发挥中医护理在社区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中的独特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切实有效地解决老年病、慢性病的医疗、预防、保健及康复护理等具体问题。
11.推进基层签约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在推进签约服务过程中,要注重签约服务效果,使居民通过签约服务能够获得更加便利的中医药服务,从而引导居民主动签约。同时,要积极探索提供差异化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方式,满足居民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
(四)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12.规范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区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电子病历、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规范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接入;加大医院数字化建设力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数据的规范上报;实现电子病历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及医患信息共享,推动医疗机构之间检查结果互认,保证电子病历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延续性和完整性。
1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功能涵盖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名老中医知识库、古籍文献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教育、中医药健康管理等,达到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分级转诊网络体系。
14.推动“互联网+”基层中医医疗。区中医医院和基层中医馆要大力推进中医远程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让群众享有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五)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
15.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依托区中医医院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5年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3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培训1名以上适宜技术推广人员,每人熟练掌握6类以上操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2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9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8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继续加强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发现、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
16.建立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要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区中医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要保证至少10名以上相对固定的师资,基层医疗机构至少指定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全区和本机构的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要建立适宜技术推广考核奖惩制度,将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与医院升级评审、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紧密挂钩,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要积极发挥民营医疗机构在适宜技术推广中的作用。
(六)切实做好基层中医药城乡对口支援工作
17.区中医医院认真履行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职责。区中医医院要严格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广卫发〔2016〕30号)要求,根据受援乡镇卫生院的实际需求,以派驻支援队伍为主、设备和资金支持为辅,充分发挥支援队员特长,在承担当地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任务的同时,培育至少5类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临床带教、技术指导、专题讲座等形式帮助受援机构提高中医药服务及健康管理服务能力。
(七)推动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
18.深入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以“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民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为主题,以完善中医药健康文化内容、搭建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平台、畅通中医药健康文化普及路径为主要内容,医疗机构要以《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蓝本,通过制作中医药健康知识展板、阅报栏、宣传墙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树立养生保健理念,多措并举推广并普及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引导百姓自觉养成健康态生活方式,到2020年,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较“十三五”初期提升10%。
(八)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规范管理
19.进一步加强中医规范管理。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进行监督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医病历书写规范》、《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相关规定,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20.进一步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对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进行规范管理,保证中药饮片和煎煮中药的质量;开展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促进中药饮片合理应用;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要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21.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应加强中药生产和经营企业中药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中药采购程序,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采购中药饮片、中成药,保证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行动计划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协作互助,共同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本着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总体工作安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中医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工作实施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行动计划实施。
——卫生计生部门要把“行动计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细抓实抓好,制定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落实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工作的实施、推进、监督和协调;将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层层落实,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其绩效考核比重占中医药板块分值的15%。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执业许可和年度校验时,要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有关中医药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等要求认真审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将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统筹考虑,统一安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品种(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建立适应中医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食品药品工商管理部门要制定加强基层中药质量监督管理、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基层调剂使用的政策措施,保证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
(三)强化政策落实
落实政府对基层中医药投入补偿政策。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实对区级中医机构投入的倾斜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区级中医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重点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及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建设;认真实施《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及时完善、调整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促进中医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落实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在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在推进按病种付费时,要以既往费用数据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为基础,建立协商机制,在保证疗效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中西医病种付费标准,引导基层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节约医疗费用。逐步将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
鼓励和规范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使用。全面落实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占比控制范围等政策。加强中药饮片合理应用管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采取建立专项点评制度等措施严格控制中药饮片的不合理使用。落实《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9号),鼓励医疗机构按规定在基层调剂使用中药制剂。
完善并落实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激励政策。在深化区级公立中医类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要通过采取完善基层中医药人员编制备案管理、职称评聘、收入分配和发展空间等措施,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到基层服务。要积极探索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一体化管理,推动人才资源下沉。
(四)强化项目带动
区财政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中医馆及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中医药设备配置,中医药人员培养,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城乡对口支援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及特色优势重点专科专病等建设的投入力度。围绕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医疗机构要酌情自筹资金共同投入,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五)强化考核督查
严格考核督查。将本行动计划的重点指标纳入政府、卫生计生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见附件1)加强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的考核。
建立奖惩通报制度。将考核督查结果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项目分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及时向区政府通报年度考核情况,根据结果,兑现奖惩。
(六)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途径加强行动计划的宣传和培训,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城乡居民充分认识实施行动计划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参与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医护工作者的主力军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行动计划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广元市利州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三五”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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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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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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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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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中医药服务
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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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拔罐、中医微创、推拿、敷熨熏浴、骨伤、肛肠、其他类等项目(下同)中的6类12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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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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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12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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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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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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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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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8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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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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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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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中医药服务量保持在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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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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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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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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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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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中医药人才
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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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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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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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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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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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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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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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每万居民有0.4~0.6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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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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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中医药服务
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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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医医院达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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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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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达2017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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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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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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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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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的种类和数量,中医药内容不少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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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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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中医药城乡
对口支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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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所确定对口帮扶关系的医院均按照工作要求对相应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完成帮扶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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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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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医医院每年对口支援4所以上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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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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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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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较“十三五”初期提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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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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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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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医疗价格等的综合满意度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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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除特别说明外,完成指标要求的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
附件2
中医医疗技术目录
技术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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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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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刺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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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针技术、头针技术、耳针技术、腹针技术、眼针技术、手针技术、腕踝针技术、三棱针技术、皮内针技术、火针技术、皮肤针(梅花针)技术、芒针技术、鍉针技术、穴位注射技术、埋线技术、平衡针技术、醒脑开窍技术、靳三针技术、浮针技术、贺氏三通技术、电针技术、针刺麻醉技术、鼻针技术、口唇针技术、子午流注技术、灵龟八法技术、飞腾八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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灸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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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粒灸技术、隔物灸技术、悬灸技术、三伏天灸技术、天灸技术、温针灸技术、热敏灸技术、雷火灸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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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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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技术、撮痧技术、放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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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罐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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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罐(留罐、闪罐、走罐)技术、药罐技术、针罐技术、刺络拔罐技术、刮痧拔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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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微创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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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刀技术、带刃针技术、水针刀技术、钩针技术、刃针技术、长圆针技术、拨针技术、铍针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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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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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部经筋推拿技术、脏腑推拿技术、关节运动推拿技术、关节调整推拿技术、经穴推拿技术、导引技术、小儿推拿技术、器物辅助推拿技术、耳鼻喉擒拿技术、膏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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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熨熏浴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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穴位敷贴技术、中药热熨敷技术、中药冷敷技术、中药湿敷技术、中药熏蒸技术、中药泡洗技术、中药淋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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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伤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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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筋技术、脱位整复技术、骨折整复技术、夹板固定技术、石膏固定技术、骨外固定支架技术、牵引技术、练功康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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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肠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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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线技术、枯痔技术、痔结扎技术、中药灌肠技术、注射固脱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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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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砭石治疗技术、蜂针治疗技术、中药点蚀技术、经穴电疗技术、经穴超声治疗技术、经穴磁疗技术、经穴光疗技术、揉抓排乳技术、火针洞式引流技术、脐疗技术、药线(捻)引流技术、烙法技术、啄法技术、割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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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