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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2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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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府办发〔2017〕91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O17728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

20172020年)

 

利州是中国西部生态环境最佳城市之一,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被誉为“北方的南方、南方的北方”。全区植被茂密,森林覆盖率62.5%,居全省第二。自然资源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有较好的基础和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发挥利州区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快推进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建设,现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发〔201512号)、《广元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7-2020年)》(广府办发〔201779号)等精神,结合《广元市利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根据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化医改和加快推进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的目标要求,充分激发利州区中医药健康服务潜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的绿色健康理念、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辨证施治和综合施治的诊疗模式,运用自然的防治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构建利州区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体系,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更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医药互动、弘扬特色、创新发展、服务群众”的原则。强化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引导、制度建设和行业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可持续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资源优势,以中医医疗服务为基础,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与科技转化,拓展中医养生保健、养老康复及康养旅游等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带动中医药相关产业的纵深发展。

(三)发展目标。202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建设,中医医疗、预防、康复、养生、养老及文化旅游有机融合的新型服务业态均衡发展;川陕甘结合部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及康养服务中心的区位优势形成。人人享有中医药康养服务,实现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的跨越式发展。

——形成多元化中医药服务格局。到2020年,建成以公立医疗服务为主体,社会办中医服务为补充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格局。基层中医服务量达到60%以上。

——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到2020年,构建集中医养生、医疗、康复、养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建成一批有实力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形成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融合远程医疗和个体化治疗的市场化服务新业态。

——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业。到2020年,构建以中医药科技创新为引领,以道地中药材、优势资源和中成药大品种为龙头,以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保健食品、中医药文化产品和中医康养旅游为基础,“医、药、养、旅”相互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

——优化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到202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政策基本健全,中医药服务型人力资源优势更加突出,形成地方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创新活力强、行业自律好、政府监管有效的发展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资源优势,与社会资本联合举办以中医养生保健为主的养生中心、疗养院、医养结合中心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

拓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涵。区中医医院要充分发挥治未病科职能。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提供中医体质辨识、亚健康调理、季节养生和预防保健等特色服务。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

开展中医特色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建立中医健康管理信息平台,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健康管理业务。推动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制定个性化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以及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

专栏1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建设项目

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推动利州区治未病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区第一人民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9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治未病服务。

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合作试点项目

建立治未病服务信息平台、健康管理专家数据库和中医健康管理商务平台,推进利州区社区健康服务站试点工作。

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示范建设项目

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

(二)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推进优质医疗服务。依托区中医医院,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支持区域内外医疗机构通过帮扶和合作方式,开展连锁经营或组建联合体。

强化基层中医服务。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工作。加强区中医医院建设,争取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馆新标准(川中医药发〔201736号)建设。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角建设,95%的基层医疗机构能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开展中医药区乡一体化管理。

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与公立医院通过医院管理集团等多种形式,在明确责权关系的前提下,探索业务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性质的中医医院。加快发展个体中医诊所和中医坐堂医诊所,在市场准入、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同等政策对待。

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推动区中医医院与“三甲”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优化就医流程,为群众提供养生、保健、预防、治疗、康复等个性化和远程医疗服务。健全中医医师多点执业制度,鼓励中医执业医师有序流动。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

专栏2 中医医疗服务建设项目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区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及区第一人民医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村卫生室中医服务推广项目。

实施区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和区第一人民医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项目,村卫生室中医角建设项目。

社会办中医建设项目

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肛肠、骨伤、妇科、儿科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 

“互联网+中医医疗”创新工程

以区中医医院为主体,实施“互联网+中医医疗”创新工程。参与建设市级中医药“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医药移动医疗平台,开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应用软件,鼓励网络中医医院建设。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

(三)切实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加强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区中医医院完善康复科、康复门诊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一批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康养机构。

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建立多层次中医医院、社区康复机构的帮扶和双向转诊机制。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

专栏3 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区中医医院康复科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特色康复科建设。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特教学校等机构,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

(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建立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全民预防保健,加强卫计部门与民政部门、老龄工作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网络。

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养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基于中医药的新型智慧医养结合模式研究。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药“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

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区中医医院规范老年病科。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设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药诊室。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等医养服务机构。培育中医医养融合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建设中医药特色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

专栏4 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建设项目

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

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从机构、人员、技术产品等多方面,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的新模式,荣山镇建设利州区中医医院荣山分院。

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养老院、康复中心、疗养院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支持国家、省级老年病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实施中医医院老年病科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五)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运动健身和健康旅游产业

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发掘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化中医药文化产业结构。创作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依据《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教育。

发展中医传统运动健身休闲产业。抢救、挖掘和推广具有本地特色的传统运动健身项目。推动以增强体质、促进健康、祛病延年为主题的健身培训、咨询等服务。普及和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促进太极拳、健身气功(八段锦、五禽戏等)、导引等传统运动与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

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打造国内知名的生态康养福地,通过医药、药养、药农、药林、药旅互动,加强中医药大健康养生及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促进产业协调发展。鼓励旅行社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并推出主题线路。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和旅游综合体,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旅游城镇、度假区、文化街、主题酒店,形成一批与中药科技农业、名贵中药材种植(养殖)、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

创建全国中医养生保健基地、国家级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和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中医药文化街区、中医名医堂、中医养生保健培训基地,创建全国中医养生保健基地,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壮大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

专栏5 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发展项目

中医药文化产业项目

系统整理一批知名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编写《利州区中医药名家名方》系列丛书。争取中医药科普教育基地、中医药特色街区、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中医药文化产业园建设。

广元利州中医药文化产业示范街区项目:以明清建筑风格为特色的步行街区,业态范围包括精品中医馆、传统中药铺、膏丹丸散等产品制作工艺展示与销售、药食药膳馆、中药洗浴馆、推拿针灸康复馆,中医美容馆等。

中医传统运动健身休闲产业项目

抢救、挖掘和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运动健身项目。遴选建设中医传统运动健身休闲基地。

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项目

建设以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培育天山、梵天寺、女皇温泉、白龙湖健康养生基地。开发食疗养生、森林康养、禅道养生、阳光养生等精品旅游线路。

全国中医养生保健基地龙潭大小南山养生区项目(回民村康养项目):建成融农业观光、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生于一体的“天然氧吧”。

(六)积极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相关服务产业。以中医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长期临床实践的验方为基础,研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区中医医院和区第一人民医院建设或明确以药膳为主的营养膳食科。支持有条件的医院、企业开展药膳(食疗)标准方案与应用研究及推广示范,打造中医药药膳餐饮连锁企业。

加强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构建中医药云健康服务信息平台。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支持现代中药新药创制中心、亚健康科技产业中心建设。

专栏6 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重点项目

中药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项目

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实施野生中药材可持续采集管理示范项目。

道地中药材建设项目:以金银花、柴胡、杜仲等中药材,在区内龙潭乡、白朝乡、赤化镇、荣山镇等地种植万亩以上规模,并进行粗加工。

中医药及相关衍生品研制和应用项目

进一步开展中药饮片炮制工艺规范化和质量标准提升研究。开展中药饮片新剂型、新技术、新设备等的研究。开展有市场前景的提取物研究。

第三方平台建设

扶持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质量检测、服务认证、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支持中医药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建设中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平台。

三、政策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断扩大开放领域。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和互为前置等的审批环节,不得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不得限制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除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和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实行属地化管理,床位在100张以下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及中医专科医院(含美容中医医疗机构)、疗养院、康复医院等设置审批由由区卫计局负责。

(二)完善财税价格政策。探索建立对社会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举办者的激励机制。符合条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可以按规定获得财政补助,其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可由同级政府给予支持。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引导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的捐赠,按照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在税前扣除。完善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完善中医药保障政策。依托省财政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项目专项资金,区财政应配套相关资金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支持我区符合规定的新药、独家品种和大品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完善中医医院院内中药制剂的调剂使用、中医人员的执业、中医药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管理、中医预防保健等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四)加强用地保障。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的衔接,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对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收回的,符合规划用途的可优先用于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用地。经主管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项目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按相关规定配置中医药健康服务场所和设施。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对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可根据规定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五)加大投融资引导力度。政府引导、推动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统筹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经营、投资和运营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新增项目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和公立医疗机构联合发展中医药服务,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等方式,利用多种融资工具进行融资。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中医药健康服务融资进行担保。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中医药健康服务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旅游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统计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摆在重要位置,各司其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及时解决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完善标准和监管。引入认证制度,通过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的第三方认证,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领域,制定并落实服务承诺、公约、规范。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重点监管服务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中药广告等中医药健康服务市场监管。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

专栏8 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化项目

中医药标准化建设项目

加快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分类标准及制定治未病服务、中医健康管理与保健服务、亚健康调理服务、养生保健服务等专业领域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系列规范及标准。加快制定中医药基础、临床、服务、产业等方面关键技术地方标准。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公告制度,加强监测信息定期报告、评价和发布,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培训,推动中医药标准的有效实施。

(三)加快人才培养

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培训机制,着力培养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加大对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认证鉴定工作,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培养技能人才。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实施中医药健康素养提升工程,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良好氛围。支持各种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加大川派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持续开展中医中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军营、进景区、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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