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发〔2018〕53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现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8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8〕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广元市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年攻坚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17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川教〔2017〕43号)要求,切实消除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县区相继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但是,受诸多因素影响,义务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还客观存在,尤其是大班额现象还相对突出。截至2017年秋季,全市56人以上的大班额教学班有238个(利州区187个、苍溪县46个,朝天区3个,剑阁县2个),66人以上超大班额教学班有42个(主要集中在利州区),旺苍县、青川县、昭化区无大班额。从区域分布来看,大班额主要集中在市主城区(利州区)、部分县城区和个别人口密集的大乡镇。
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是尊重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是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应有之义;是实现广元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的客观需要。各县区政府和教育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消除大班额的重要意义,履职尽责,完善措施,坚定推进大班额消除,让广元孩子在家门口享受更加优质的教育。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市、县区统筹。牢固树立全市教育一盘棋意识,市级统筹,县区为主,优化义务教育结构,整合资源供给,推进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城乡一体。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办好乡村学校,规划建设好城镇学校,确保城镇学位供给和就近入学需要。
——标本兼治。一手抓好当前突出矛盾缓解,加大投入,优化布局,增加教育资源总量。一手抓好长远治本,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完善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确保2018年起不再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努力实现所有班额达到省定标准。
(三)年度任务
——2018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61个(利州区36个,苍溪县20个,剑阁县2个,朝天区3个),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2019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104个(利州区89个,苍溪县15个),继续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2020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73个(利州区62个,苍溪县11个),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城镇学校规划建设,扩大城镇学校容量。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市城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保障学校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民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各县区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各县区政府要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二)合理布局农村学校,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各县区要科学规划和合理、审慎调整农村学校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增强农村学校吸引力,为农村学生就近入学提供良好条件,努力实现农村学校、城镇学校并进发展。未来三年,按照“小而优”“小而美”标准,建设“美丽乡村学校”100所,让农村孩子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教育。
(三)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力度,增加学位供给。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做好资金统筹整合,加大新建、改扩建校舍等项目建设力度,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市城区(利州区)2018—2020年连续三年每年至少新建义务教育学校2所;市教育局2020年以前完成市081中学小学部、市821中学和市实验小学等3所学校的扩建工程;利州区在2020年前完成兴安初级中学、红军小学、万缘小学、凤凰山小学、碧桂园小学等5所学校的新建工程,完成雪峰小学、上西中学、东城实验小学、下西小学等4所学校的扩建工程,完成吴家浩小学迁建工程,完成城北中学、嘉陵二小的改建工程,推动大东英才学校、嘉陵一中迁建工程;苍溪县2020年前全面完成思源学校、陵江镇中、陵江小学、陵江一小、陵江二小、陵江三小、陵江四小等县城区7所学校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剑阁县2020年前完成香江国际学校、龙源小学、高铁站小学、高铁站中学、白龙小学、普安小学等6所学校的新建、改扩建工程;旺苍县2020年前完成东河小学、实验小学、佰章小学等3所学校的改扩建工程;昭化区2018年前完成昭化初级中学等39所中小学(含村小校点)改扩建工程;朝天区2019年前完成曾家小学、朝天镇一小等2所学校的改扩建工程。
(四)科学配置教师资源,优化师资结构。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编制核定向大班额突出的县区适当倾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招聘机制,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等待遇倾斜政策,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原则,提高乡村教师收入水平。结合乡村教育实际,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全科教师。
(五)缩小县际差距,推进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县区要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并重,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利用信息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均衡发展。千方百计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提升本地学校对学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让学生在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大体相当的当地学校接受教育,从源头上缓解因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家长择校择师而产生的大班额问题。探索义务教育就近入学落实不力县区分担教育资源建设成本的机制和办法。
(六)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区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制订切合实际的县区招生计划,合理确定在校生规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加强中小学校招生规范与秩序的管理,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防止超过学校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的承受能力扩大招生规模,坚决杜绝大校额,资源紧缺的城区、城镇学校不得挤占义务教育资源举办幼儿园。公办学校不得跨县区、跨片区违规招收学生,县区和学校要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决防止因消除大班额而产生新的上学难、上学远,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衔接班或与教育机构进行合作,获取学生信息、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严格学籍管理,规范转学行为,存在大班额的中小学校,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学生,确需转学的,须由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四、强化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市级统筹管理力度,加强消除大班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展改革、教育、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化解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县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的主体地位,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保障,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完成大班额消除目标任务。
(二)强化考核督导。建立消除大班额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开展消除大班额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严禁大班额化解达标后又出现反弹和超标。2018年起,将消除大班额工作情况纳入县区社会发展责任进行考核(对利州区重点考核严格招生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对其他县区重点考核生源稳控和就近入学管理情况)。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大班额消除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
附件:市城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年攻坚计划(2018
—2020年)项目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