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函〔2017〕101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荣山镇中口村等4个村为广元市利州区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总体部署,我区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村创建活动。各创建试点单位认真贯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的意见》(广利府函〔2014〕219号)精神,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经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核,决定命名荣山镇中口村、大石镇青岩村、龙潭乡复兴村、三堆镇井田村等4个村为第二批广元市利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村。
各示范村要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质量安全村打造成标准化生产的样板村、全程监管的样板村、监管体系建设的样板村和社会共治的样板村,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整体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