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0〕80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通知》(广府发〔2010〕32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区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全面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水利普查是为了进一步查清全区江河湖泊的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为研究确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可靠的基础信息支撑。扎实搞好全区第一次水利普查,有利于谋划我区水利长远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取用水户。
普查内容: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湖泊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三、普查的时间和安排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普查时间为2010年至2012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
2010年,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
2011年,开展清查登记、台帐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
2012年1月至6月,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2012年7月至12月,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全区水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广元市利州区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按照水利普查统一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重要意认,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普查的经费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第一次水利普查相关文件精神,第一次水利普查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分别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我区行政区域水利普查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二)建立工作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普查工作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提高普查工作质量,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狠抓工作落实。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对此项工作做好安排部署,并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水利普查任务。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 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延清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
姚文辉 区水务局局长
马 彪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冯学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筱建 区人武部副部长
谢忠宁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姚思良 区财政局局副局长
杨红德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顾 勇 区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袁宇富 区水务局副局长
李季军 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尚继忠 区农业局副局长
候泽勇 区林业局副局长
冯洁军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安孝政 区移民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袁宇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